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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 2026-01-15

项目名称: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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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项目(第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 根据实施方案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承包人负责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路线的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平台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指导甲方开展现场试验,按照甲方档案管理相关要求提交设计、施工、调试、试验等全过程资料,以上招标范围仅为概括性描述,具体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合同文本等。

2.2 服务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西辛营乡中核沽源铀业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经甲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实施方案;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设备选型及采购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平台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现场试验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满足采购需求单位使用要求、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的约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萃取实验相关研究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或信用中国(/)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硬件特征码、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硬件特征码、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

3.3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要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同时承担工程设计及项目平台建设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仅承担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仅承担项目平台建设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文件费”。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6年01月15日20:00—2026年01月19日16: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与报名本项目。 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处,查找到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同时在线提交 标书款汇款凭证 ,报名文件经采购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交响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邮寄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8层。(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到)。

递交方式:邮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1日09:30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以及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分别开启各应答供应商的文件。

开启时间: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需求单位: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

联系人:杨振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gkzb68196872@163.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杨振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邮箱: gkzbfwrx@163.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实施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本项目采购需求单位为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成交供应商将与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单位)签订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责任主体为成交供应商及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采购需求单位: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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