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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石门桥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2026-01-01

项目名称: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石门桥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司: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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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石门桥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石门桥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任发改审字[2024]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南石门桥经一路、经二路、纬一路及开拓路,纬一路(科讯驾校门口至中山道段)、中山道北伸、中山北道停车场、管委会门前停车场、三个路口信号灯交通设施(光华路与一号道交叉口、裕华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长七路与金牛道交叉口)的服务器扩容设备等工程内容。建设地点:任丘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石门桥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包括南石门桥经一路、经二路、纬一路及开拓路,纬一路(科讯驾校门口至中山道段)、中山道北伸、中山北道停车场、管委会门前停车场、三个路口信号灯交通设施(光华路与一号道交叉口、裕华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长七路与金牛道交叉口)的服务器扩容设备等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有关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676.0753万。2.3 计划工期:300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2.5 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5)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1 09:00 至 2026-01-08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1-2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金额15000元,以最终审定数额为准。(2)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平台; (4)招标文件同时包含以下资料1)工程量清单(详见第五章)2)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3)设计回复4)施工方案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任丘市经济开发区任开南道2号,联系人:刁忠良,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705室,联系人:马悦,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任丘市经济开发区任开南道2号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大厦705铺

邮编: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刁忠良

联系人: 马悦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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