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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东校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1-01

项目名称: 衡水学院东校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海绵城市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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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衡水学院东校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学院东校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 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学院东校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2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海绵城市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778.0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19.46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对衡水学院东校区实施海绵化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水花园7521平方米,下沉式绿地3480平方米,砾石铺装面积1035平方米,植草沟2020平方米,植草浅沟500平方米,透水沥青10367平方米,透水砖4092平方米,植草砖1245平方米,透水塑胶铺装2771平方米,新增雨水管道840米,溢流井19座,雨水检查井29座等。建设地点:衡水学院东校区。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31.46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8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1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1 09:00 至 2026-01-11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1-2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递交 向 河北钇邦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王刚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s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衡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钇邦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和平西路298号 ;联系人: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民康胡同粮油家属院4栋1单元302室

邮编:

053000

邮编: 053000

联系人:

张伟

联系人: 王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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