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燃气基础设施安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12-25
项目名称: 昌黎县燃气基础设施安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设计施工总承包、燃气基础设施安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秦皇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黎县燃气基础设施安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以 昌审批审字(2025)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19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026.2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升级改造燃气管网重要节点感知基础设施,新建燃气管道阀井物联网感知设备794套、地下管线关键节点智能化终端监测设备1950套及燃气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2884套,实现实时监测、预警处置。并构建配套工程及数据对接,切实提升监管、调度、预警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026.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为:7955.84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70.45万元。2.3计划工期:6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周期6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作相应的能力;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业绩要求: /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4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6 09:00:00 至 2026-01-0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1-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朱明月,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昌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和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监管。
电话: 昌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昌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电子邮箱:clxzfw@163.com;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clzjjrqb@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秦皇岛市昌黎县碣阳大街99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04室
邮编: 0666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玉川 联系人: 朱明月
电子邮件: clzjjrqb@163.com 电子邮件: hbzbzb1404@163.com
网址: clzjjrqb@163.com 网址: hbzbzb1404@163.com
开户银行: 秦皇岛银行昌黎支行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