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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转化中心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采购公告

  • 2025-12-15

项目名称: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转化中心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采购标的物: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转化中心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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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转化中心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转化中心 EPC总承包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 国有资金占比 / , 财政资金占比 / 。

项目 建设单位 为 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招标人为 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光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转化中心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1 3 00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1075 万元,建设规模: 一期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5500㎡,主要建设包括3500㎡的高标准装修,包括3个GMP实验室、生物医学实验室、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展厅等;2000㎡做基本装修,包括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展厅、健康管理中心、办公区、洽谈区、体验区装修 ,建设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郄马路 321号 。

2.2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基础设施配套工作、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成本费用和进度等负责。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 1 00 万元(其中:设计估算价:25 万元;建安工程估算价: 1075 万元)。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设计 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 ☑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3. 3 本次招标 (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 经理 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R 3. 3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 3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3. 3 .4其他: / 。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 5 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 建筑工程 施工或 建筑工程 总承包业绩 (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期限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业绩;

☑ 3. 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经理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由招标人填写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 经理 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 经理 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0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R 3.1 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的投标文件将 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向 河北光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 ,联系人: 袁志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efei.1994@

9.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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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通讯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郄马路 321号 ;联系人: 何飞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efei.1994@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光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 818号 ;项目负责人: 袁志强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袁志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115731541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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