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区3-12牛舍竞价公告
- 2025-12-14
项目名称: 东区3-12牛舍竞价公告
招标公司: 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 招标详情
* 项目介绍
招标主要内容
物资类别: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厂家 技术指标 备注
预拌商品混凝土 C20 1,168.19 m3
预拌商品混凝土 C25 581.37 m3
预拌商品混凝土 C30 1,689.72 m3
付款方式: 实际结算数量以项目工地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依据,供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日内以电汇的方式付清全部货款
是否送样: 否
送货地址:
正文:
孟村回族自治县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 -牛舍建设项目 预拌混凝土竞价 公告
1. 竞价 条件
本 竞价 项目 孟村回族自治县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 -牛舍建设项目 位 于 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 , 本项目为养殖厂房项目, 建设单位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为: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对该工程 东 区 3-12 号牛舍 预拌混凝土 进行公开 竞价 。
2. 竞价 内容
本次 竞价 材料: 预拌混凝土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保检测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以需求方通知为准,交货地点: 孟村回族自治县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 -牛舍建设项目 施工现场。
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采用汽运方式、按需方要求运到指定现场,运费用由供方负担。合同单价包含:产品及出库费、运输费、装卸费 ( 不包含泵送费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等。
5.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合格。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随货物提供同批次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
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需方在收到产品后组织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 5 日提出书面异议。复检不合格 15 日内提出异议,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再次检验。再次复检产品不合格,供货方无偿退换合格材料并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结算方式及期限
实际结算数量以项目工地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依据,供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 接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4 日内以电汇的方式付清全部货款。
7.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期供货或供货质量不合格应承担的责任:
如供方未按期供货或质量不合格以及未按要求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收货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需方未按期付款应承担的责任:
(需方)逾期付款的,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出具非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承担的责任: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非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法律责任;②其他未能通过认证的责任;③以上原因引起的需方税负的增加及税务机关的罚金。
承担以上责任并不免除供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竞价 时间及要求
1) 发布 时间: / 。
2)网上 竞 价截止时间: 发布后 3天 。 (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3)地点:根据河北二建所发送的短信内容(包含登陆账户密码和地址), 竞价 截止前自行登录河北二建建筑产业链服务平台进行报价。
4)本工程 竞价 控制价为: 玖拾贰万贰仟柒佰叁拾陆元柒角贰分 (小写: 922736.72 元)。但如果在价格、工期及其他方面, 报价 人均无人达到需方的预期要求,需方有终止 竞价 的权利,即需方有权宣布流标及无人中标。
10. 竞价 单位在中标后,双方及时签订合同。 (注: 报价 文件或报价单中须注明发票税率)
报价表
报价 人姓名: 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栏标单价(元)
单价 (元)
总金额
预拌混凝土
C20
m³
1168.19
253
预拌混凝土
C25
m³
581.37
265
预拌混凝土
C30
m³
1689.72
280
备注: 1.该工程量为暂估量,最终工程量以现场实测实量为准。
2.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3%。
备注: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牛舍建设项目
所在地址:河北省 沧州市 孟村回族自治县 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杨寨村村北
项目简介:总建筑面积130896㎡,共计建设38座牛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