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 2025-12-08
项目名称: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4Y00-XJD-25-04529
招标公司: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4Y00-XJD-25-04529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
1.6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 100% 。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
采购液态二氧化碳、液氧各 200 吨。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3 供货地点: 内蒙古阿拉善地区(或其他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 )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 2 ) 资质要求:供应商为 制造商 的须提供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范围包括液氧、液态二氧化碳)、 安全生产许可证 (范围包括液氧、液态二氧化碳)、 气瓶充装许可证 (范围包括液氧);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的 有效授权文件 及 生产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 生产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范围包括液氧、液态二氧化碳)、 生产商气瓶充装许可证 (范围包括液氧);
( 3 ) 运输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或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运输范围含 2 类 2 项)或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的 委托运输协议 及 运输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或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运输范围含 2 类 2 项);
( 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 1 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 )或信用中国( / )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3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 6 )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 IP 地址、硬件特征码、 Mac 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 IP 地址、硬件特征码、 Mac 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银行名称: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7213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 (项目名称缩写)标书费 ” 。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 年 12 月 1 日 21 : 00 — 2025 年 12 月 4 日 22 : 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在线注册与报名本项目。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 1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 2 )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1.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应答文件顺丰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 261 号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杨先生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开价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14 : 00 。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以及纸质应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实施单位 / 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收。
1.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实施单位 / 采购代理机构 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形式为: 线上开启 。 开启形式为:腾讯视频会议。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活动。进入会议昵称请改为:公司名称 + 授权代表姓名。
开启时间: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261 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yangzh@cnmstc.com
1. 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实施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本项目采购需求单位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成交供应商将与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需求单位)签订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责任主体为成交供应商及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需求单位)。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