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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外接管道劳务招标

  • 2025-12-06

项目名称: 外接管道劳务招标

招标公司: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土方开挖素土回填化粪池拆除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免费查看原文

* 招标详情

* 项目介绍

* 澄清补遗

* 招标答疑

招标主要内容

劳务类别: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指标 备注

土方开挖 m3 996

素土回填 m3 659

灰土回填 m3 329

管道砂垫层回填 m3 299.7

室外管道拆除(雨水、污水、给水) m 899

化粪池拆除(12m3) 座 1

隔油池拆除(4m3) 座 1

原大门拆除(含基础) 项 1

外接雨水管道 m 20

外接污水管道 m 25

外接井砌筑 个 3

马路破碎(200mm混凝土) m2 89.6

马路恢复(200mm混凝土+8cm沥青) m2 85.6

围挡拆除、恢复 m 183

人行道便道砖拆除、恢复 m2 58.65

付款方式: 每月办理结算完后支付乙方实际结算额的80%,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乙方实际结算额的97%,同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作为收款凭证。保修金为乙方总承包价款的3%,保修期为二年。待保修期满后,根据工程质量情况扣除因乙方原因返修的费用后一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

正文: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泰街 17号院危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二零二 五 年 十二 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招标工程范围、形式及报价

三、双方职责和权限

1 .施工管理

2 .技术质量管理

3 .材料设备管理

4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

5 .其他事项

四、招标方提供的条件及需要中标方承担的费用

1 .三大工具及材料

2 .临水临电

3 .特别提示

五、工期要求

六、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

七、工程保修

八、报价要求

1 .报价依据

2 .报价内要求所含的内容和费用

3 .报价方法

4 .投标货币

九、投标须知

1. 投标须知

2. 开标

3. 招投标时间

4. 评标原则

5. 本招标文件将作为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

十、附加条款

1. 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周转工具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泰街 17号院危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工程结构: 砖混结构

3.工程规模: 本项目改造办公楼建筑面积 6853.93 平方米,地上五层,建筑高度 22.55 米。

4.工程地址: 石家庄新华区国泰街 17 号。

二、招标工程范围、形式及报价

1. 招标工程内容: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泰街 17号院危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土方开挖 ; 素土回填 ; 灰土回填 ; 管道砂垫层回填 ; 室外管道拆除(雨水、污水、给水) ; 化粪池拆除( 12m3) ; 隔油池拆除( 4m3) ; 原大门拆除(含基础) ; 外接雨水管道 ; 外接污水管道 ; 外接井砌筑 ; 马路破碎( 200mm混凝土) ; 马路恢复( 200mm混凝土+8cm沥青) ; 围挡拆除、恢复 ; 人行道便道砖拆除、恢复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清单未尽事宜皆以图纸为准 )。

2. 招标形式: 清工+辅材招标

3.资质要求: 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且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质量标准: 合格

5.安全文明: 符合公司要 求

6.工期要求: 计划于 2 02 5 年 12 月 10 日 开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 5 年 12 月 15 日。

6 . 报价 (见附表格式)

本单价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季节及大气及雾霾治理、流行性传染病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国家相应政策调整的影响。

上述费用的单价均为包干价格,本合同价款综合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因素,为达到各项指标要求的综合单价。

本次招标设置 拦标价, 单 价 金额不得高于拦标价。

三、双方职责和权限

1.施工管理

1. 1. 招标方负责施工的总体安排和全面管理。

2. 招标方负责施工场地、道路、水电达到施工要求,具备施工条件。

3. 人员要求:中标方的队伍人员实行实名制,组成固定,岗位配置齐全,其中管理人员必须有专职的安全员和施工员、质检员、专职清理人员、剔凿维修人员、临电维修人员。劳务队伍不允许使用甘肃、河南、新疆以及少数民族的劳务人员。中标单位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在施工前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录入项目部实名制考勤系统,且中标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需交项目部一份留存,项目部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人员,存在三级安全教育、实名制考勤、劳务用工合同缺陷的人员项目部将直接清退,同时给予中标单位 1万元经济处罚。

4. 中标方承包工程范围内所需的特殊工种必须持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5. 中标方负责对自有工人进行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6. 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的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直接对中标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教育,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7. 中标方人员必须按国家制定发布的各种规范要求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上保险并遵守招标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场容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招标方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如中标方违反规定和要求,招标方有权对其罚款。

8. 招标方对中标方的各种罚款、中标方对招标方的赔偿款均可由招标方直接从中标方工程款中扣除。

9. 中标方进场随招标合同签订劳务管理协议书,且必须认真审查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保证其工人没有违法行为、身体健康、技术水平能满足招标方的要求。中标方工人年龄不得低于 18周岁,也不得超过55周岁。中标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招标方备案。中标方报送的花名册必须写明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码、上岗证号码。中标方必须将工人的增减变化情况每天报招标方。如因中标方容留犯罪人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作业工人要求身体必须健康(要有近期体检证明),因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10. 中标方负责按时给其工人发放工资并代缴代扣各种社会保险金。招标方每次支付人工费前,中标 方需出具经工人本人签字的工资表及工资发放记录,并通过招标方现场劳务实名制专管员及项目经理确认,此项为招标方结算人工费的必要依据。

11. 中标方负责办理工人的暂住证、上岗证、就业证、健康证等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的证件的费用;招标方协助办理。中标方负担可能因证件不全而发生的罚款。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负责人签字有效的授权书,交由招标方保存,并明确权限范围,授权人在施工过程中的签字有效。因其它原因造成的经济纠纷由中标方承担。

12. 中标方必须做好招标方和业主的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否则,必须照价赔偿给招标方或业主造成的损失,并接受招标方给予的经济处罚。

13. 若中标方人员不服从管理、酗酒滋事、影响正常生产秩序,中标方要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接受招标方的相应处罚。

14. 发包人对保卫工作统一安排管理,中标方必须按发包人相关规定,安排专业保卫人员值班及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保证所有人员的安全,并保护看守现场材料。

2.技术质量管理

1. 1. 招标方负责对中标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2. 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方的技术交底施工作业;若因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的技术交底施工作业而造成返工,中标方要赔偿由此而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招标方随时随地对中标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抽)查,招标方有权就不合格项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4. 中标方要按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方的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有关质量自检记录资料,每道工序质量由专人负责,其负责人将自检情况报招标方。中标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由项目质量负责人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 中标方要与承包范围外的相关工序的施工班组进行交接检;若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现象,中标方必须无偿进行维修直至满足要求。若不及时派人维修,招标方可另行安排其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中标方结算劳务费时扣除。

6. 中标方现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设专人对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保护,由于自己保护不力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自己承担。

3.材料设备管理

1. 1. 招标方 仅 提供 清单列明主材 ,负责施工场地供应及管理; 其余完成所有施工工序达到验收标准所需的辅材均由中标方提供, 中标方要提前 5 日向招标方报送 材料 及周转工具需求计划。

2. 中标方对招标方提供的东西造成人为的损坏或丢失,必须按市场价赔偿招标方。

3. 中标方要遵守和执行招标方材料及周转工具领用规定,必须指定专人,并由中标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对领用的材料、周转工具要与招标方共同清点;要履行书面领、还手续,由中标方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中标方对领用的招标方的周转工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中标方要将领用的材料、周转工具退还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4. 招标方采取限额领料方式发料,中标方要严格按招标方编制的施工预算用料施工。中标方在施工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节约材料,并将节约下来的材料及时退给招标方。招标方材料主管签发施工任务单时,要核对中标方的材料、工具使用情况,材料用量超过预算的部分从中标方承包价款中扣除,工具未及时交回或损坏的按市场价扣除。

5. 中标方自备的辅材、机械设备、工具、仪器、配电箱、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质量、安全规范要求。

4.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

1. 1. 中标方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招标方负责对中标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每周一安全生产教育会。

2. 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若因中标方不按规范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或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则事故责任、相应的医疗费用、对受伤害人员的赔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罚款等及其他一切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3. 中标方必须同招标方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书、消防协议书、治安防范协议书和《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并在施工中严格履行协议书各项条款。

4. 招标方负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中标方人员的服装及安全帽由招标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 中标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否则,招标方可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的约定对中标方进行经济处罚。

6. 中标方有权对招标方项目部的安全防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中标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招标方有权行使整改令,造成损失或不配合整改的,将处以经济处罚;若中标方在明知不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方要承担违章施工的全部责任。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 中标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照 “三清六好”标准进行施工。中标方设置专人负责施工区、厕所、道路等场地的清理、浇水、打扫卫生,每天总计必须不得少于3人,名单报招标方备案,如有变动必须提前2天向招标方申请。

8. 招标方和中标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中标方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标方在施工中不发生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不出现违章指挥行为和违章作业行为。

5.实名制管理

1. 1. 中标方应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义务,执行招标方《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备劳务员,负责建筑工人的日常管理,包括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按规定办理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同时,中标方 应当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劳务作业现场内自有人员、自有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

2. 中标方应在进场施工前将建筑工人花名册、身份证资料、劳动合同(用工协议)、交纳各种保证金明细单据、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社保证明等资料提交甲方项目经理部查验。中标方进场后应收集建筑工人身份证原件并交由招标方进行核验。

3. 原则上中标方应委托招标方项目部代发建筑工人工资,特殊情况由乙方直接支付工资时,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给建筑工人本人,并经其本人签字确认,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4. 中标方应设劳务员,施工现场有考勤机的中标方劳务员应监督本班组人员每天按时考勤,原则坚持谁出工谁打卡,严禁出现不出工只考勤的情况,招标方发现一次处以 100元/人/次的罚款,无考勤机的由中标方劳务员在招标方劳务员的监督下做好逐日考勤记录,记录建筑工人出勤和变更情况,按月向招标方项目部提交更新后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

5. 建筑工人离开施工现场应办理离场手续。中标方应结清并支付建筑工人全部工资, 在实名制管理平台中将其设置为离场状态,并向招标方报备。

6. 中标方必须给其工人缴纳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额不低于 100万元)

6.其他事项

1. 1. 中标方委托 1名 现场主要施工负责人,并且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中标方更换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施工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离开工地必须向招标方项目经理请假。否则,招标方可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2. 招标方对中标方的施工计划、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中标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实不能达到招标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时,招标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责任。

3. 若中标方管理不到位而给招标方项目部和业主造成不良影响,招标方将视情况给予中标方 5000 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有权将中标方主要责任人员清除出场。

4. 中标方要遵守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否则,因违反本条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自负。

四、招标方提供的条件及需要中标方承担的费用

1.三大工具及材料

1)材料、工具和设备

招标方提供一二级配电箱 、 清单列明主材 。其余 完成施工工序达到验收标准所需辅材、 机械、设备、仪器均由中标方负责。

2)一切工具均由中标方负责。

3 )工具和设备均由中标方承担,其质量必须满足建设方和招标方的质量要求。建设方和招标方认可样品规格及质量后方可采购进场。中标方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和设备负责装卸、码放和保护(包括退场)。

2.临水临电

1)招标方在现场为中标方提供生活所用临水、临电

2)招标方为中标方配置配电柜并负责二级以上配电柜的维修与管理,其余设备箱及电缆电线(其质量必须满足建设方和招标方的要求后方可采购进场)由中标方负责提供及维修管理。其余所有临电设备、施工用电(包括电线、电缆、箱柜)均由中标方负责。

3.特别提示

1)因中标方承担的材料、设备、工具等满足不了施工或不购买而由招标方补足或购买的,发生的费用由招标方从中标方劳务费中扣除。

2)施工现场内的所有零用工均在中标方合同价内,若招标方认为施工现场需要提供零用工而中标方不派人员,招标方有权另找其他人员,发生的费用从中标方劳务费中扣除。

3 )工程洽商、图纸会审及变更的结算方法:

所有施工图纸发生增减项的,按河北省的预算价格套取定额给予人工费核减及补偿。

五、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 划于 202 5 年 12 月 10 日 开工,完工日期为: 202 5 年 12 月 15 日 , 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 1. 1. 若中标方施工人员的数量或操作技能不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进度需要,或因中标方其他原因致使工期延误,中标方承担延期损失,每延期一天,扣罚中标方工程总造价的 2% 。

2. 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个别分项工程未达到交工标准,出现甩项的,除扣减甩项工程的费用外,处以甩项工程费用 10% 的罚款。

六、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

1.劳务费结算:本工程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工费,乙方需派专人管理所属人员并配合录入实名制系统以及督促工人每天打卡,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一次。发包人每月25日至27日对任务单进行会签,28日至30日办理费用结算。结算单须经过甲方相关科室审核及领导签字审批,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部门的最终审计金额为准。乙方要向甲方出具(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

2.劳务费支付:每月办理结算完后支付乙方实际结算额的80%,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乙方实际结算额的97%,同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作为收款凭证。保修金为乙方总承包价款的3%,保修期为二年。待保修期满后,根据工程质量情况扣除因乙方原因返修的费用后一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

3.本工程发包方(业主)向总包方支付足额工程款是总包方向中标方支付相应工程款的必要条件。中标方理解总包方可能因该工程发包方(业主)拖延支付相应工程款而使总包方无法及时向中标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所以中标方自愿承诺:总包方可在发包方(业主)将相应工程款支付给总包方后再向中标方支付本合同相应款项,如因发包方(业主)原因造成总包方付款延误的,中标方不向总包方主张违约责任,且不会因此延误工期,并全力配合总包方共同向发包方(业主)催讨工程款。

七、工程保修

依据国务院令第 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若发现质量问题,中标方应 接到通知后的 2天内派人 及时修复;否则,招标方有权另选队伍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时由中标方补足。

八、报价要求

1.报价依据

1)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投标方可以踏勘施工现场)。

2)招标方提供的条件及对中标方的要求。

2.报价内要求所含的内容和费用

1)中标工程各分项工程定额及清单内所含工作内容。

2)中标方施工生产中的管理费、工具费、辅材耗材费、劳保费及各种保险费用。

3)施工现场范围以内的材料搬运费用、材料必要的二次倒运(三大工具等)、材料机具装卸车、分类码放(包括退场)、施工完毕后的垃圾清理、挂牌管理费用。

4)冬雨季施工人工降效费用;结构剔凿处理费;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隙窝工费用;必要的开会教育、学习用工费用;特殊工种的配合及场地清理用工费用;机械故障、工地以外的材料影响(48小时以内,时间不累计)及各种迎检清理费用。

5)文明责任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厕所)每天的清理、绿地浇水、打扫卫生费用(中标方设置专人负责清理、浇水、打扫卫生,每天总计必须不得少于三人,名单报招标方备案,如有变动必须提前2天向招标方申请)。

6)自然气候、国家性重大会议影响、流行性传染病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窝工费用。

7)其它费用:中标方劳务人员的所有用工手续费用(如办理上岗证、健康证、劳务注册费等)、安全防护用工等费用。

8)在招标方无变更的情况下,其他未预见因素及施工工序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方的报价内。

3.报价方法

1)根据报价依据、报价所含内容,按图纸标识分项报价(详见报价表)

2)本报价为包干价格,不随国家政策性和市场人工单价浮动而上下浮动,施工现场内所有零用工均包含在报价内,不另行计算用工。

3)中标方报价应综合考虑人工费及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并根据劳务招标文件第三条(招标要求)规定的工程范围,结合各自的承受能力进行报价,事后不得因人工费及材料价格上涨等再提出追补报价。

4)赶工措施费、施工机械迁移费、远征费、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中标方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九、投标须知

1.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依据招标要求,把队伍简况资料(拟派管理人员名单,拟投入各工种人数情况)随标送达。

2)投标方须在投标书中表明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的承诺认可程度。

3)投标报价单按报价方法详细标明每项报价以及对报价、其他方面有无承诺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招投标时间

1)发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5 日

2)送标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8 日

3)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8 日

4)联系人: 王 敏 查看完整信息

5) 现场联系人: 王磊 查看完整信息

6)地点:发标、送标地点: 请各投标人 在开标截止时间内登录 / 线上报价。

7)如有时间改变以另行通知为准。

3.中标通知时间:

中标通知时间:由招标方组成的联合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方的报价,业绩及信誉等择优确定 1 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 1 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对于未中标单位不再发未中标通知书,也不向未中标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和做任何解释。

4.评标原则

公平竞争, 淘汰掉报价最高者和不合理低价,剩下的综合择优选定,本着最低价投标人为中标人的原则进行,招标方 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5.本招标文件将作为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

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工程管理科。

十、附加条款

1. 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招标方和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 《 河北省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201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 13 ) 及其他相关要求,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中标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规范、施工验收规范。

安全防护的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公司方案组织实施。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分公司工程管理科

202 5 年 12 月

投标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暂估)

单价(元)

拦标价(元)

备注

1

土方开挖

m3

996.00

25

2

素土回填

m3

659.00

25

3

灰土回填

m3

329.00

37

4

管道砂垫层回填

m3

299.70

43

5

室外管道拆除(雨水、污水、给水)

m

899.00

18

6

化粪池拆除( 12m3)

1.00

3500

7

隔油池拆除( 4m3)

1.00

2300

8

原大门拆除(含基础)

1.00

6200

9

外接雨水管道

m

20.00

20

10

外接污水管道

m

25.00

20

11

外接井砌筑

3.00

920

12

马路破碎( 200mm混凝土)

m2

89.60

53

13

马路恢复( 200mm混凝土+8cm沥青)

m2

85.60

28

14

围挡拆除、恢复

m

183.00

48

15

人行道便道砖拆除、恢复

m2

58.65

39

合计

对招标文件的确认意见

对标价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标人有无其他承诺

注 1:投标单位必须附详细的单价分析表,该表由投标报价单位填写.

注 2:各项报价所含内容及工程量报价计算规则

注 3:结算量以现场实际实测实量为准。

(1)全部工作达到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

(2)自备材料工具

(3)全部工作配合质量验收达到规范要求

1 .文明施工: 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其费用包含在工程总价上。

2 .辅材耗材费: 为完成各分项工程所需的所有辅材和耗材,其费用包含在工程总价上。

3 .施工机具费: 所有施工机具有中标方提供。

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10日开工,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 ,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其费用包含在工程总价上。

质量要求

合格

资质要求

满足劳务分包资质

管理人员要求

中标方委托1名现场主要施工负责人,并且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中标方更换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施工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离开工地必须向招标方项目经理请假。否则,招标方可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备注:

项目名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泰街17号院危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

所在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新华区 国泰街17号

项目简介: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 6853.93 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 6678.89平方米,地上五层,建筑高度 22.55 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175.04 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 3.40 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

澄清补遗标题 发布日期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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