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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琴海城市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2-05

项目名称: 爱琴海城市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沧州沧东辉伟商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施工图审查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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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爱琴海城市广场项目 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爱琴海城市广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沧审批核〔 2025 〕 140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沧州沧东辉伟商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沧东辉伟商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工程名称:爱琴海城市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2 )建设地点:沧州市沧县侯庄子街以西、御河路以北;

( 3 )项目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 25555.79 平方米 ( 约 38.33 亩 ) ,总建筑面积 94003.0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4502.49 平方米,包括商场建筑面积 30419.6 平方米、餐饮建筑面积 18232.57 平方米、影院建筑面积 2912.99 平方米、自行车库建筑面积 2747.33 平方米、地下车库出入口建筑面积 190 平方米 ( 不计容 ) ;地下总建筑面积 39500.52 平方米 ( 含人防 ) ;

( 4 )服务期限:提交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确认的成果期限为 15 日历天;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止。

( 5 )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项目内的工程施工图(含装配式建筑)全部内容的审查工作,提供正式施工图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含消防、绿建、人防)审查合格书并为施工图及消防、人防报建图加盖审图章等一切建设审图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2 )资质要求: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类);

( 3 )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 4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评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 09 : 00 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7 : 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沧东辉伟商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 530 室

联系人:于兴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波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昌达路 36 号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ebeiboru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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