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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城区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2025-12-05

项目名称: 任丘市城区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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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任丘市城区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丘市城区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工程二次 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任发改审字【2025】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任丘市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任丘城区40个村更换低压架空主管道及入户管共计 645923米,采用热镀锌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其中热镀锌管道 DN65 管道960 米、DN50管道212607米、DN32管道110801米、DN25 管道180米DN20 管道162米、DN15 管道62414米;无缝钢管 D88.9*4管道333米、D73*4管道7206米、D76*5管道2390米、D60.3*4管道56743米、D26.9*3.5管道5804米、D26.9*3管道186323 米。更换中压架空主管道共计 7322米采用聚乙烯管道:其中 DN160 管道589米、DN110管道 412米DN90管道 3394米、DN63 管道2927米。并对管网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2.2招标范围: 对任丘市城区城中村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改造范围涉及40个城中村的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包含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图纸、设计回复、有关方案等。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任丘市城区(含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开发区)。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仅限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3.4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其他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配备安全员 2 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5 09:00 至 2025-12-11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考察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企业实力、业绩、资金(现金流量、贷款到期风险、近三年每月财务报表等)、自有检测设备、财务银行资料、数据,涉及诉讼事项,三年内有无违法、失信等情况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2从严从重,查处标后违约违法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违约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3、招标文件同时包含以下资料一、工程量清单:二、施工图纸三、设计回复四、方案4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4.1付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49000元,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市全流程”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果园18号楼9层;联系人:林经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市全流程。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3平台使用费:0元 。4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任丘市渤海东路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东果园18号楼9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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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孙文峰

联系人: 林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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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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