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销售公司加油站代收代存服务项目选商(二次)
- 2025-12-03
项目名称: 河北销售公司加油站代收代存服务项目选商(二次)
项目编号: HBXSZB-202511003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加油站代收代存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河北销售公司加油站代收代存服务项目选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ZB-20251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销售公司加油站代收代存服务项目选商( 二次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河北销售所属加油站(含辽宁葫芦岛地区,具体服务数量及类型以实际需求为准)上门收款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最高限价:限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税金、人工费和资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名称
限价(元/站/天)
备注
加油站代收代存服务
45
单日单站累计下单金额5000元及以上
加油站代收代存服务
25
单日单站累计下单金额5000元以下
2.4中标人数量:选取1名中标人。
2.5服务期:2026年度至2028年度,共计三个年度。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属加油站(以河北省加油站为主)。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内容;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执业印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以投标人提供的最近年度数据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2.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代收代存款项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清晰扫描件,发票提供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发票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但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shixin/。(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投标人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4)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投标截止日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三商”黑名单的认定详见公告附件2;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我方中标,会按照招标人需求频次提供上门收款服务,招标人下单后2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节假日正常收款,收款人员离站前我公司结算账户同步收到对应收款金额的现金到账。
(6)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没有违约和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 17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 每标段 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 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 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12 月 24 日 0 8 时 3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 投标人需支付 20 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 ① 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 ② 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查看完整信息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
6.发布公告的媒体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发布。
6.2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刘工 郑 工 邮箱: dg_zhengshuang@
2025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