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2025年炼油仪表设备更新隔爆型内窥高温摄像机组1080P测温范围800℃~1800℃ExdIICT6GbIP66招标公告
- 2025-12-01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2025年炼油仪表设备更新隔爆型内窥高温摄像机组1080P测温范围800℃~1800℃ExdIICT6GbIP66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ZZ251201-3431-106619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隔爆型内窥高温摄像机组、炼油仪表设备更新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炼油仪表设备更新隔爆型内窥高温摄像机组1080P 测温范围800℃~1800℃ ExdIICT6 Gb IP66(招标编号:NZZ251201-3431-10661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隔爆型内窥高温摄像机组1080P 测温范围800℃~1800℃ ExdIICT6 Gb IP66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年炼油仪表设备更新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隔爆型内窥高温摄像机组1080P 测温范围800℃~1800℃ ExdIICT6 Gb IP66 16.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防爆产品必须提供国家防爆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必须为国家认可防爆认证机构。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近5年(2020年1月至2025年1月)在石油化工装置相同或相近工况下具有防爆内窥火焰监视系统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合同5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验收报告,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业绩进行现场核验,业绩弄虚作假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合同中未能充分体现本次标的物的技术指标,还应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近5年以来,在任何行业应用业绩中均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按照数字化交付相关标准要求,以及《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SPMP-STD-EM2015-2024)进行数字化交付工作,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报价文件中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承诺,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2)招标文件中所有★项逐条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2月1日9时0分 至 2025年12月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 收款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500485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秦雯 联系人: 张宝强
电子邮件: jlw1.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