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1-29
项目名称: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已 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批准 。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公务车 49 辆、保通保畅车辆 12辆、养护巡查皮卡车辆8辆。其中1标段:石家庄段、衡水段合计约37辆车,2标段:沧黄段约32辆车。如维修和保养的车辆数量和车型有变化,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维修保养范围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等及车辆定期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等保养服务。具体车辆品牌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2服务期限: 2 02 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1.3维修服务地点:1标段仅限石家庄市区范围内,2标段仅限沧州市区范围内。正常情况下,车辆维修和保养在中标单位进行。突发情况,需中标单位提供车辆救援、现场维修等服务,含黄石高速沿线及非黄石高速沿线。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石黄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具体包括石黄分公司所辖各路段共有 69辆车的维修保养服务。 维修保养范围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等及车辆定期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等保养服务。
本次招标共分 2个标段,其中1标段:石家庄段、衡水段合计约37辆车;2标段:沧州段约32辆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1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 1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 1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 4 其他要求: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同一标段的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 投标人 仅可 对 1 个标段 进行 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1 2 月 3 日 17 时 0 分,登录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 投标人 应 在开标时间 以 登陆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上开标大厅 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 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
5.2 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http:// sh ./ ) ” 、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 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 51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8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 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须包括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需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 202 2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的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 1 年中( 202 4 年 11 月 1 日至今)不曾在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的车辆维修服务合同被解除。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服务 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3)投标人近 3 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 要求 )的业绩金额累计较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标段号、 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6)投标人 未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投标人 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
( 8)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 满足 招标文件规定。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 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 13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 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 报 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 对同一标段 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7) 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
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服务 方案: 50 分
业 绩: 20 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 3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本款修改为:
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 1 )
服务 方案
50 分
综合实力
15 分
整体服务方案、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齐全、场地面积大,人员、设备齐全,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12.0-15.0 分;
服务方案合理比较详细,组织机构基本完善,场地面积较大,人员、设备较齐全,能够较好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 9.0-12.0 分;
服务方案一般,组织机构、场地面积、人员设备等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 9.0 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及服务安全保证措施
10 分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服务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
有针对性且完整合理,得 8.0-10.0 分;
较合理,满足服务要求,得 6.0-8.0 分;
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 6.0 分。
服务过程中重点、难点分
析和和关键节点服务(技
术)措施
10 分
投标人应对服务过程中重点、难点分析和和关键节点服务(技术)措施进行描述:
有针对性且完整合理,得 8.0-10.0 分。
较合理,满足服务要求,得 6.0 - 8.0 分
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 6.0 分。
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
10 分
第一档,服务承诺系统全面、科学合理,得 8-10 分;
第二档,服务承诺较完整、较科学,得 6-8 分;
第三档,服务承诺不完整或不尽合理,得 6 分。
增值服务
5 分
1 、车辆外出(长途)前免费进行厂家规定的全车系统检测
(包括发动机、变速箱、灯光、电器、刹车、轮胎、转向制
动等)得 2 分;
2 、提供免费救援服务的得 2 分;
3 、提供修车后免费洗车的加 1 分;
2.2.4 ( 3 )
评标价
3 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E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E2 。
其中, F= 3 0 ; E1=0.4 ; E2=0.2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 4 )
其他因素
20 分
业绩
20 分
满足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得 12 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的业绩,加 4 分,最多加 8 分。
注: 1 、第 2.2.4 ( 1 )项各评委打分保留 1 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 、第 2.2.4 ( 1 )项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