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37.5兆瓦及沙河市50兆瓦陆上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公告
- 2025-11-28
项目名称: 【高碑店市37.5兆瓦及沙河市50兆瓦陆上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公告
招标公司: 华能(雄安)城市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设备监造服务、风电项目含储能监造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高碑店市37.5兆瓦及沙河市50兆瓦陆上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直接采购项目情况公示
公示发布时间:2025-11-28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03
1.采购条件
本高碑店市37.5兆瓦及沙河市50兆瓦陆上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华能(雄安)城市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高碑店市辛桥镇齐王务村及周边村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高碑店市37.5MW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辛桥镇及周边乡镇,项目规划容量为37.5MW,拟建设6台单机容量6.25MW机型风机,拟新建5.625MW/11.25MWh储能系统,配套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出线侧拟新建35kV送出线路接入电网(实际以最终接入方案为准)。河北邢台市沙河市驭风行动华能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沙河市50MW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刘石岗镇及周边乡镇,项目规划容量为50MW,拟建设8台单机容量6.25MW机型风机,拟新建7.5MW/15MWh储能系统,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出线侧拟新建110kV送出线路接入电网(实际以最终接入方案为准)。现开展上述项目的设备监造服务,设备监造范围主要包括风机主机、叶片、塔架、箱式变、主变压器、预制式开关站、储能设备等设备。供应商须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基本建设项目设备监造管理办法》等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对设备制造进行质量跟踪、现场见证、检验与试验、设备出厂前的验收和现场监督,按期向采购人提交监造周报、月报、年报以及质量问题汇总、专题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供应商须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2.2 采购范围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物料组名称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XZ20251173030001 F0101011 F0101011 1 项 项 高碑店市37.5兆瓦风电项目(含储能)监造服务 2025-11-01 2025-11-30 2025-11-01 2025-11-30 2025-11-30 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2 XZ20251173030001 F0101011 F0101011 1 项 项 沙河50兆瓦风电项目(含储能)监造服务 2025-11-01 2025-11-30 2025-11-01 2025-11-30 2025-11-30 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3.特定供应商情况
3.1 供应商名称: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3.2 直接采购适用条件:
√ 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人已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4.其他
无。。
5.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财预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异议投诉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6.联系方式
华能(雄安)城市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