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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街(纬七路-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 2025-11-27

项目名称: 公园街(纬七路-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招标公司: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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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园街(纬七路-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园街(纬七路- 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 以 涿松开经发改投资审批〔2024〕4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 以 涿松开经发改投资审批〔2024〕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学校街北侧(纬七路与公园街交叉口向西延伸约700米)。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园街(纬七路-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一期路线起点位于纬七路与公园街交叉口,路线向西延伸约700米至路线终点。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公园街(纬七路-G107国道)道路建设项目一期路线起点位于纬七路与公园街交叉口,路线向西延伸约700米至路线终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施工共划分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项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业绩,且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1.3其他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8 09:00 至 2025-12-04 17:00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定端口)(/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22 08:4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端口)(/hbggfwpt/)”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及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保政务办通[2023]14号)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刘帅,查看完整信息);河北中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汲建根,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涿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jtjxx2020@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付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涿州市松林店镇松高路58号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1166号融旭商务中心6号楼431室

邮编:

07275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刘帅

联系人: 汲建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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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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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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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zggcglyxgs@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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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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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火炬北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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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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