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十万亩苗景兼用林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五工区常绿乔木采购招标公告
- 2025-11-25
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十万亩苗景兼用林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五工区常绿乔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雄安新区十万亩苗景兼用林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五工区常绿乔木采购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十万亩苗景兼用林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 对 苗木 (物 资 名 称 )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 10万亩苗景兼用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位于:一号区域西北侧,北为固雄公路,东邻宫岗村以西现状道路,南接张庄以北新增一级园路西临S043省道。本标段占地面积约17595亩,总造林面积约15107亩。
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苗景兼用林、生态风景林、灌溉、排水和防护等施工图范围的全部工程建设,以及上述工程的管理养护工作。
2.2 招标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 采购范围: 雄安新区十万亩苗景兼用林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 五工区常绿乔木 物资采购
2.2.2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含税控制单价(元)
含税控制总价(元)
备注
1
白皮松
H≥1.8-2m
株
117
2
白皮松
H≥1m
株
11562
3
白扦
H≥1m
株
230
4
北美乔松
H≥1m
株
510
5
侧柏
H≥1m
株
9805
6
杜松
H≥1m
株
364
7
桧柏
H≥1m
株
2213
8
黑松
H≥1.8-2m
株
119
9
华山松
H≥1.8-2m
株
488
10
华山松
H≥1m
株
9151
11
美国黄松
H≥1m
株
88
12
青扦
H≥1m
株
1834
13
雪松
H≥1m
株
470
14
油松
H≥1.8-2m
株
283
15
油松
H≥1m
株
5369
16
云杉
H≥1.8-2m
株
109
17
云杉
H≥1m
株
9414
18
樟子松
H≥1m
株
2063
合计
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包括总价最高限价和单项单价最高限价,只要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其中任何一个限价,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 河北雄安新区 。
2.2.4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按下列第 ( 2 ) 项执行:
( 1)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0 日内一次性交货;
( 2)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买方向卖方发送供货通知后 5 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4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等。
3.5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申请单位: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申请单位: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18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将对报名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问题可联系4006765885按7咨询。
6.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6.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