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河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升压站修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11-24
项目名称: 龙源电力河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升压站修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EZB250009585001
招标公司: 龙源电力河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风电场升压站修缮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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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河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升压站修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5:38:4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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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河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升压站修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河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升压站修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00958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009585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口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352.746778 365.405798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辽)JZ安许证字[2013]007741、2028年05月11日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21058579、2029年08月19日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证书、贰级、D213014778、2029年02月07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冀)JZ安许证字[2005]000326、2026年11月19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郎贺、二级建造师(辽221202097012)、辽建安B(2020)0102348 冯月辉、一级建造师(冀查看完整信息218)、冀建安B(2023)0161638
业绩 1、融媒体中心、宗源网络、少年官外立面维修防水、法库县融媒体中心、2023 年4月25日
2、老北市改造提升项目-北市文化产业园二标段-装饰装修应急工程、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11月8日
3、沈阳道路运输主枢纽信息调度指挥中心维修工程、沈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0月26日
4、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罗家房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2024年06月24日
5、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2023 年 9月 25日
6、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改善教室条件综合改造工程、辽宁大学、2023年07月18日 1、张家口华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数字一体化控制中心装饰改造工程、张家口华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中广核新能源黑龙江分公司汇智中心A-03生产配套用房装饰装修工程、中广核新能源五大连池有限公司、中广核新能源青冈有限公司、2024.8.9
3、正镶白旗产业园装备制造二期储能电池项日储能厂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特变电工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2023.8.30
4、张家口南站行车公寓设备整治、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房建公寓段、
5、张家口瑞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奇瑞D级店新建改造施工工程、张家口瑞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3.4.15
6、张家口房建检修车间“五小”整治、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房建公寓段、2023.9.19
7、北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赵光风电、二并分散式)综合建筑施工合同采购、北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5.18
8、生活区窗户更换改造、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9.19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5000958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昊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12111765@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