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公交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1-21
项目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公交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能网联公交运营服务项目、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建设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公交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公交运营服务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智能网联公交运营服务,在雄安新区开展智能网联商业化试点,推动雄安新区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建设。
2.2招标范围: 采购28个月的智能网联公交运营服务,车辆具备L4级自动驾驶能力,中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线路及服务标准开展智能网联公交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2.3 服务期限:自取得雄安新区相关部门颁发的示范应用资质之日起,提供28个月运营服务。2.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本项目要求。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2.7 中标人数量:1家。2.8 投资类型:政府投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3.1.4信誉要求 :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 : a.投标人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核心设备[智能网联公交]并承诺后续按照本项目要求投入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六、其他材料(一)投标承诺函)。b.投标人配备技术服务人员2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技术服务人员)。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1 23:00 至 2025-12-12 08: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投标人按4.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12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方式: (1)投标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招标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投标人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fwpt/)、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I。(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f.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g.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h.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i.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j.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k.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l.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m.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n.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o.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p.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q.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r.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因其在过往服务类项目(特别是公共交通、数据安全、技术服务等领域)中存在严重违约、欺诈、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或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而设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合作黑名单”或类似名单,且该等名单正处于公开及有效限制期内的;s.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t.在项目首次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招标或者重新招标项目)”。(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一、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2.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前,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投标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二、开标(一)供应商参加方式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三、评审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四、服务电话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容东片区崇文北路100号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德路服务贸易大厦C1座B401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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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闫经理
联系人: 贾旭晨、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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