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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1-13

项目名称: 涞水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培肥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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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水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已由 保定市农业农村局 以 关于《涞水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农函【2025】1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规模为0.5 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工程。 ②建设地点:涞水县东文山镇下车亭村,涞水镇薛家庄村,石亭镇大赤土村、色树村,王村镇张翠台村、戴家庄村、同心街村,义安镇王皇甫村、东义合庄村、温辛庄村,永阳镇西永阳村、东永阳村、南庞村,赵各庄镇玉斗村、六顺村、板城村,共 7 个乡镇 16 个村。 ③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是:一标段:土壤改良部分;二标段:灌溉、田间道路及农田输配电部分。 ④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⑤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区土壤培肥工程 0.5 万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标段:包含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泵、管材、出水口及保护装置、变压器等)、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的修复工作等相关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一标段: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及服务能力,须提供生厂家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投标必须提供相应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协议或委托书)。二标段: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5年8月或9月或10月)。

??3.1.2财务要求 : 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 :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 :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否决处理。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4 09:00 至 2025-11-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0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落实“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专家“盲评”。7.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评标专家“盲评”。7.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使用CA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本项目信息一经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知悉,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能获取到完整资料、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被否决的,后果自负。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出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涞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旭光,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河北裕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硕,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lsny0312@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裕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涞水县冲之大街407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1-841

邮编:

0741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旭光

联系人: 张硕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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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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