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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 2025-11-06

项目名称: 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公司: 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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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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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已由 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发改审字〔2025〕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18776.2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共铺设雨水管道16305 米,采用d300-d2000钢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检查井477座,新建雨水口593座,维修雨水口60座,新建八字排出口2座;铺设污水管道7939米,采用DN300-DN800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管),新建污水检查井181座;现状排水管网清淤3500米,沟渠清淤 900米,沟渠回填680米;乔木拆除及恢复3874株,灌木拆除及恢复37456平方米;恢复照明箱站2座,10米LED路灯511座,12米LED路灯29座,敷设YJV-0.6/1kV、4x35+1x16电缆22092米,YJV-0.6/1kV、5x25电缆2640米等;道路提升总面积32061平方米,道路恢复总面积112435平方米。一标段包括:创业路(中央大街-科技大街)、东海路(中央大街-东进大街)、华七路、促进大街(清河线-中星石油)、幸福村小公路等所有工作内容;二标段包括:新华路(和华苑-新104)、清河线、石油厂区、友谊大街、创业路(友谊大街-发展大街)、科技大街、东进大街、中兴路至旧张屯路、范官屯西公路、恒信机箱西侧道路、中央大街等所有工作内容。建筑功能:排水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规模内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 38 万元,二标段 97 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730个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

??3.1.4其他要求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7 08:30 至 2025-11-12 16: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0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参照《青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30号的标准收费,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付洁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1228243079@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hbggfwpt/)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信息。收费主体:潜在的投标人。收费标准为:免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青县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1号楼1层1-17

邮编:

300456

邮编: 1000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付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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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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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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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89733835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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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中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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