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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院内智能化铁鞋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 2025-11-05

项目名称: 段院内智能化铁鞋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车辆段

采购标的物: 智能化铁鞋配件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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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段院内智能化铁鞋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车辆段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段院内智能化铁鞋配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报价。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01 包: 段院内智能化铁鞋配件采购 ,包件物资项数为: 9 个。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交货地点:石家庄车辆段院内。

其它内容详见报价邀请书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01 包:段院内智能化铁鞋配件采购。

3.1.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销售)商。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区域,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3.1.1.2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 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 ,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 业绩要求。

本采购项目无强制性业绩要求。供应商可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2 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同类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做为谈判的可竞争要素。

3.1.1.4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 三年内( 2022 年 至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近三年内( 2022 年 至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 )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11月6日9:00 至 2025 年11月8日17:30 (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下载后,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在截止时间前未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放弃采购报价。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12 日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车辆段石家庄动态车间二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 658 号 )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 5 年 11 月 12 日 09:00 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报价。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报价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报价的,不得再参加报价。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车辆段

地 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 658 号

邮 编: 050222

联 系 人: 董先生、杨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8 .其他

8.1 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 投诉联系人:贾旭光 ,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8.3 下载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jzywm@163.com,并电话与采购人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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