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本级2025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监督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2025-11-04
项目名称: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本级2025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监督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司: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标的物: 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监督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辅助排查模块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监督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本级2025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采购项目名称: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监督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 1606.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重点针对临港经济开发区VOCs污染排放情况、VOCs扩散路径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1)园区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网络能力建设,①在东区、西区新建2座园区级车式移动VOCs组分监测站(配备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分析仪),同时配套建设15个车用固定接电点;②新建15座重点企业厂界非甲烷总烃监测站,其中东区5座,西区10座;③复用园区走航监测系统。(2)升级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综合管控平台,整合园区现有生态环境智能平台、危废智能监管平台功能,实现基础信息数据的集成、环保态势及数据的综合分析、大气监管、危废监管、执法监督巡查、大气环境质量等多种功能,为开发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决策支撑。预警平台升级,升级有毒有害预警功能、走航车巡查模块、大气环境质量模块、大气VOCs监测模块、危废管理模块、辅助排查模块、政企互通模块、数据研判分析等。(3)配套质保及运维服务,服务期2年。本项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执行“双盲”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5-12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