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北部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预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 2025-10-20
项目名称: 安平县北部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预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标的物: EPC、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安平县北部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预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安平县】【信息时间:2025-10-20 19:31:25 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关闭 】
安平县北部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 施工总承包( EPC )
预招标 (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平县北部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平县北部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 初步设计暨概算 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 建设单位 为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为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哲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安平县北部管网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28646.5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4941.61 万元 。 建设县城北部片区 12条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共建设排水管道共计约 34.164公里,雨水管道共计约17.192公里,其中雨水管道管径DN800mm共计约5.294公里,雨水管道管径DN1000mm共计约3.621公里,雨水管道管径DN1200mm共计约8.277公里 ; 污水管道共计约 16.972公里,其中污水管道管径DN500mm共计约13.210公里,污水管道管径DN600mm共计约3.762公里。
2.2 建设地点: 安平县 。
2.3计划工期: 约 410 日历天, 2026年12月竣工验收 。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 5 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对本项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编制、报批报建等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和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及以上 设计 资质;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一级 及以 上 施工 资质。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3. 3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 经理 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 3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 3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 自的专业 资质认定;
3. 3 .4其他: ( / )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 5从公告发布之日 近三年内(以竣工日期为准) 以来 完成过 一项总投资额 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 业绩;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 7 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 业 一 级 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 经理 的须提供);
3. 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 执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 业 一 级 建造师 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
3.10如拟派项目 经理 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 11 拟投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提供 2 025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由本单 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其他
3.1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3.1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4 时 0 分,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获取招标文件 ;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 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邮寄或直接送达 向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
联系人: 马卿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apxjgk@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招标采用“双 盲 +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评审;即评标专家 “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2、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按照《衡水市 政府投资 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数政规〔 202 5 〕 2号)文件规定执行。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
通讯地址: 安平县红旗大街 126号 ;
联系人: 藏涛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哲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温商会馆 ;
项目负责人: 马卿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联系人: 马卿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电子邮箱: / 。
获取招标文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