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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四标段泛光照明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2025-10-16

项目名称: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四标段泛光照明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泛光照明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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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四标段泛光照明工程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 西纵 ) 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4 〕 59 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 A 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4 〕 019 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 B 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4 〕 020 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 西纵四标段 )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4 〕 0 13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城发 汇 智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冶建工集团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四标段泛光照明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 。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四标段 总用地面积 87287.06 平方米 ( 具体用地面积以拔地定桩为准 ) ,总建筑面积 252211.6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6514.3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5697.26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74416.80 平方米;用地性质包括住宅用地、二类综合用地、居住综合用地。

2.3 本项目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项目,估算价约为 790 万 元 。

2.4 本项目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15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5 本项目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四 标段泛光照明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含变更)内的照明灯具、配电箱柜、弱电控制系统(含软件及控制平台)、进出管线缆(含桥架及配管)等材料设备采购、泛光照明系统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调试、缺陷修复、验收、移交等工作内容。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业绩最低要求: 申请人 近 5 年(自 资格预审 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 5 年,以 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 1 个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泛光照明施工业绩。

注:包含上述规模施工内容的 PPP 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均可作为施工业绩 。

( 3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注册单位与 申请人 一致,且自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需 提供 202 5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缴费单位与 申请人 为同一单位) 。

温馨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的要求: ①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②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如项目经理为注册一级建造师,请各 申请 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申请人 自行负责。

( 4 )财务要求: 提供 202 2 、 202 3 、 202 4 年度 ( 若 202 2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 4 年度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 202 4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5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申请 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申请 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申请 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 申请 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申请 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 6 )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a . 申请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 申请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 申请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或监理人 ;

d . 申请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e . 申请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 . 申请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 . 申请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雄安新区 投标资格;

h . 申请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 . 申请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 . 申请人 在近三年内(从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 . 申请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 . 申请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 . 在近三年内(从 资格预审 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申请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 . 近 一 年内(从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申请人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 . 申请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 . 申请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q . 申请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 . 申请人在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 行为 ;

s.申请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信誉要求 ”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t.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被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j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信誉要求 ”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y.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n项修改为本条);

z.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p项修改为本条);

A.申请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B.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C.在下阶段投标阶段 申请人 存在与本项目其他 申请人 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

以上 s、t、u、v、w、x、y、z、A、B、C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s、t、u、v、w、x、y、z、A、B、C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 )本次 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申请 。

( 8 )其他要求: / 。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 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 资格预审申请 者, 请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的 “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 资格预审 文件。

5.2 申请 人按 5.1 款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 用户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和 CA 办理 的 申请人 不必重复 操作 。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申请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 申请 人应在 申请 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上传至 “ 交易平台 ” ,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 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 自动对其关闭 。

以联合体形式 申请 的,由联合体 牵头人 完成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上传 。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如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

7.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 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冶建工集团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塔路与 E3 路交叉口东南 100 米商服中心 3 号楼 312 室(自主申报)

联系人: 肖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 6 号楼 0188

联系人: 冯晴 、 肖洁 、李佳佳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 1 5226851455

电子邮件: kjyxiongan@163.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9.1 “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 文件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制作、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上传 等各环节的操作方法详见 “ “ 服务平台 ”或“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

9. 2 评标 以 申请 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 在 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 备用。 不按照 资格预审 要求 递交电子或纸质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的 ,招标人 均 不予受理 。

9. 3 申请人 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上传。

9.4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 7.8.2014.3 18 0 ,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9.5 异议和投诉

(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冯晴 、 肖洁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1 5226851455

电子信箱: kjyxiongan@163.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 6 号楼 0188

(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 yshhjjjyjd@163.com 。

9.6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9.7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查看完整信息进行咨询。

9.8 申请 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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