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燕郊分行2025年个人普惠业务律师代理费用项目
- 2025-10-16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2025年个人普惠业务律师代理费用项目
项目编号: BOCYJ-JC-2025016
招标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
采购标的物: 律师代理费用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 委托,就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2025年个人普惠业务律师代理费用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2025年个人普惠业务律师代理费用项目
二、 招标编号:
BOCYJ-JC-202501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2025年个人普惠业务律师代理费用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项目预算: 198.45万元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最多不超过 6 家(含 6 家) 。
服务期限: 3 年。
代理方式:风险代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 流程:
本项目招标流程由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组成,招标人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一阶段:资格审核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由评标委员会对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且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评审,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拟中标人。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投标人的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 /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资质,以及相适应的技术能力、专业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
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 投标人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国内司法机构颁发的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22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须有至少一个贷款不良资产清收风险代理胜诉案例(以胜诉案件取得的有效法律文书时间为准)并能提供执行回款成功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胜诉案件有效法律文书、执行回款成功证明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在总行集中采购业务“行贿人”及存在廉洁问题等不良行为供应商“负面名单”中,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投标人未被宣告破产。
15.投标人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投标人及拟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不存在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可能对我行造成损害的情形。
16. 投标人如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均为“良好”及以上;如未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应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17 . 投标人及律师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我行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要求。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25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年 10 月 30 日 17:00 止,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项目报名邮箱 hxzb201@163.com进行领购招标文件:
( 1) 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近 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
( 2) 附年检记录的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22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须有至少一个贷款不良资产清收风险代理胜诉案例(以胜诉案件取得的有效法律文书时间为准)并提供执行回款成功证明材料 。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上述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盖森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hxzb201@163.com
售 价: 2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 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 11 月 7 日 上午 8 : 3 0 - 9: 0 0 (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1 月 7 日 上午 9: 0 0 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银行燕郊分行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经现场报名、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举报邮箱: jwbpz2z_he@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中国银行燕郊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
联 系 人:刘婧雅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6 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薛旸、刘希、盖森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招标部)
电子邮箱: hxzb201@163.com(招标部)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10042421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财务部)
官方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