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5-10-14
项目名称: 【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NZB2025-10-1-069
招标公司: 华能阳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张家口
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1-069 )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与蔚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阳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与蔚县
2.2 规 模: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自华能阳原220kV升压站架设1回220kV线路接至蔚县500kV站220kV侧,长度约31km,导线选用2×LGJ-400型钢芯铝绞线,同时新扩建对端蔚县500kV站对应间隔。
2.3 标段划分: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标段。
2.4 施工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与蔚县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12月15日,投产日期不晚于 2026年 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所需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移交生产、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
2.6.1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220千伏送出线路杆塔与其附件(包含金具、跳线、防震锤、防鸟刺、绝缘子串、不锈钢标识牌、警示牌、相序牌等,参考国家电力标准图集)、钢芯铝绞线、电缆与光缆以及主体工程施工所需电缆沟盖板、电缆警示带、电缆标识桩等附属材料采购、装卸、运输、保管、试验等;送出线路塔基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架设、通讯光缆架设;地埋电缆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含警示带、盖板等附属设施敷设)、电缆沟回填、电缆标识桩等施工;送出线路接地工程材料采购及施工;安全设施、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专项工程施工,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对端蔚县500kV站相应间隔的改扩建与接引施工,送出线路整套启动送电;一年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包工包料)。
2.6.2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供电公司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江河跨越、线路跨越、道路跨越、铁路跨越、坟茔跨越、房屋跨越、高速公路跨越等)、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塔架基础永久征地、施工临时占地、施工后场地恢复等。220千伏送出线路所涉及的长期租地、永久征地、临时征地(道路边坡、塔基护坡、渣场、截排水沟为建设永久设施不得不用的地块)由投标人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须予以配合。
投标人自身用到的临建设施用地(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拌和场地等)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不予结算。
2.6.3 试验、调试及手续办理
2.6.3.1 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路经阳原县与蔚县,投标人负责取得工程涉及两县各行政监管部门的路经协议或选址意见书,完成项目核准;向阳原县、蔚县政府申请开工,办理开工手续,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期间发生的协调费、资源费等费用投标人需先行垫资,待项目开工后随项目进度由发包人据实予以结算。
2.6.3.2 线路涉及涉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生产验收、并网验收、启动验收、历次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并取得相应验收意见,按电网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线路参数实测、短路阻抗计算,出具系统振荡评估报告等。
2.6.3.3 配合并完成华能集团系统内部检查或验收,包括历次安全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等。
2.6.3.4 完成专项工程建设与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包括安全设施预评价、设计与验收,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环保验收,土地复垦工程验收,职业病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与验收、工程消防专项验收、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等,直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6.4 其他工作
(1)投标人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图纸、划线工作;投标人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及影像留存;投标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施工便道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复绿、恢复及公路开口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投标人负责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同行问题,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承担相关费用。
(4)投标人向税务部门缴纳排污费(或排污税),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5)投标人负责安全设施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包括: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满足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6)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工频电磁场辐射监测、竣工验收调查评估,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外发生的有资质单位的委托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7)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安全设施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控制效果平价报告,组织召开报告评审与竣工验收,取得相应评审意见及竣工验收意见。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因自身原因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送出线路路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工作内容也视为包含在本工程内。
2.7 其他约定
2.7.1 本标段中标通知书下发后,若发生下面任一情况,则合同双方均默认未发生实际工程量,双方互无责任,如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签署合同解除协议。
①承包人在2025年11月1日之前无法取得本合同项下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核准文件;
②华能阳原220kV升压站接入方案变更,不再接入蔚县500kV站。
2.7.2 延误工期的约定:除甲方未按照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项目公司印章使用不配合以及自然灾害类不可抗力因素外,其他任何因素导致的送出线路工程工期延误,中标人需按100万元每天的标准补偿招标人经济损失,补偿款上限不超过该工程中标价。如工期延误超30天,发包人有权清退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退场通知后无条件立即退场。中标人退场后,发包人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在扣除中标人退场前因工期延误补偿发包人金额后予以结算,此结算款的50%作为二次处罚金额予以扣回,其余50%作为最终结算款,超付部分将予以追回。如本工程工期延误超30天,中标人拒不退场,则发包人有权追回已支付中标人的全部工程款,并处以与中标价等额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电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须提供住建部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签名及有效期均满足住建部相关要求)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投标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担任过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甲方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 起至 2025年11月04日23时59分 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能新能源阳原一期风电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标段包1"售价:0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 ;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 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阳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swb@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 祁先生
电 话: 400-010-1086转8120
电子邮件: hx_che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