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2025年大港探区预探,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沧州地区第三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2025-10-14
项目名称: 关于拟对2025年大港探区预探,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沧州地区第三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拟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2025年大港探区预探、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沧州地区第三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 10月14日-10月20日
联系电话:0317- 2175072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沧州市行政审批局10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10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25年大港探区预探、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沧州地区第三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沧县、渤海新区黄骅市
天津市盛鑫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 探采矿区范围内设置 3 座井场,其中渤海新区黄骅市 1 个、沧县 1 个,共包含 4 口勘 探井,其中沧县 1 口,渤海新区黄骅市 3 口。本项目仅为油气勘探,不涉及油气生产活动。项目投资 1691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16 万元。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大气、固体废物、废水、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如下:
1 、施工期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试油期采出液装卸和运输密闭等措施,施工期扬尘、挥发性有机物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 、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选择低噪音设备,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 、施工现场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由罐车运送至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属地采油厂站站进行处置。 4 、钻井泥浆妥善处置,不外排;落地油(事故状态)集中收集,待试油结束后和废含油防渗布共同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 、 施工期须落实“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临时占地原貌,施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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