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的公告
- 2025-09-08
项目名称: 广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的公告
招标公司: 广宗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广宗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的 公告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5-09-0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广宗县 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广农〔2025〕61号)文件要求,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科技推广步伐,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拟遴选冬小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5个、冬小麦示范基地3个。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1.广宗县县域内经营 的 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
3.优先选择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植大户等;
4.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养大户流转土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面积不低于 120亩 、示范基地示范面积不低于 250 亩 ;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申报程序
(一)示范主体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的申报对象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协议)等相关证件资料。并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申报表,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同意、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交到广宗县农业农村局西三楼农业股 2,申报时间为 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 ,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见附件)
(二)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经综合评审初步确定入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
(三)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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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