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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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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YGS-FW-GKJT-25-2222

2025-2027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7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标段: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 100% 。

二标段: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 100% 。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

一标段:为采购需求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博瑞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达瑞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二标段:为采购需求单位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北荣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核四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核华夏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一、二标段具体服务范围均为:

(1)为采购需求单位的日常工作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解答法律问题,并根据采购需求单位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2)就采购需求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并根据采购需求单位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3)根据采购需求单位需要,对采购需求单位的采购文件、重大合同进行审核、修改,提供相关意见建议,并根据采购需求单位要求出具审核修改意见书;

(4)协助采购需求单位起草合同范本、重大合同,提供相关意见建议。根据采购需求单位需要,在双方协商基础上,参与重大合同谈判;

(5)协助采购需求单位对规章制度及行政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提供相关意见建议,并根据采购需求单位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就采购需求单位面临的或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参加谈判、协调、调解,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采购需求单位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7)根据采购需求单位需要,审阅采购需求单位对外公告,出具或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根据采购需求单位需求,为采购需求单位提供法律培训;

(9)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1. 服务期限: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 服务地点:

一标段: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 145 号。

二标段: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 261 号。

1.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2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版次 3 )中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证明资料);

( 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 1 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 )或信用中国( / )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 4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 IP 地址、硬件特征码、 Mac 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 IP 地址、硬件特征码、 Mac 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

1.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1.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银行名称: 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7213

联行号: 查看完整信息

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 年 09 月 05 日 20 : 00 —2025 年 09 月 10 日 18 : 00 。

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在线注册与报名本项目。依次点击 → 系统功能菜单 → 项目管理 → 我要报名处,查找到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 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1.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字盖章 PDF 版)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应答文件现场递达或顺丰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 261 号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杨先生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 2025 年 09 月 15 日 9 : 00 。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以及纸质应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实施单位 / 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收。

1.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实施单位 / 采购代理机构 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分别开启各应答供应商的文件。 开启形式为:腾讯视频会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进入会议昵称请改为:公司名称 + 授权代表姓名。

开启时间: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261 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yangzh@cnmstc.com

1.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实施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 本项目采用统谈分签的方式,采购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二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 每个标段均须单独制作应答文件,并按标段分别签字盖章及密封。

3. 各标段须单独报名,供应商报名结果以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线上报名通过为准,逾期未报名的,本项目将不予受理。

4. 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按照标段 I-II 顺序进行评审,供应商如在多个标段成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则按照标段 I-II 顺序进行推荐。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 09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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