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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石港城际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道砟运输招标公告

  • 2025-09-02

项目名称: 中交一航局石港城际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道砟运输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资运输道砟运输名称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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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石港城际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道砟运输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工程 SHCG-ZQ2 标段项目

物资 运输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本招标项目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工程 SHCG-ZQ2标段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道砟 运输 (名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武邑县

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中东部,线路运营长度 333.802km,其中本标段长41.934km。本标段主要包括有砟轨道;路基长1.82km,桥梁40.113km,,阜城南站站场路基工程 。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运输经验的单位,单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运输服务商或中交集团层级单位,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运输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上的类似产品的运输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 3年(至少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工程项目货物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

业绩要求: 提供近 3年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的运输合作业绩,并提供合同或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 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发票开具要求: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2 日 10 : 0 0 时至 2025年 9 月 7 日 10 : 0 0 时(北京时间, 下同 ,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收取 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 0 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石港城际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银行名称: 建设银行石家庄铁道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1163

4.3 潜在投标运输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运输服务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运输服务商、上级运输服务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运输服务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运输服务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10 时 0 0 分(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运输服务商报价文件由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及投标文件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

6.1 结算方式:收到货物后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依据。(若因乙方提供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2 付款条件: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结算金额相符的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日后支付乙方当期结算的 80 %,60日后支付至97%,剩余3%在物资运输合同最终结算完毕后 30 日后全部结清。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运输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

附件: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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