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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雄商高铁枣强南站配套广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08-28

项目名称: 京雄商高铁枣强南站配套广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枣强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配套广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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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雄商高铁枣强南站配套广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京雄商高铁枣强南站配套广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枣发改审批【2025】0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京雄商高铁枣强南站配套广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枣强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962.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678.65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各类接驳设施、配套用房、道路、供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枣强县大营街,石佛头村东侧,西岳丘村西南侧,南军屯村西北侧,距离大营镇城区约2.5km,距离枣强县城区约18.5km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4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8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8 00:00:00 至 2025-09-03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在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向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雷蕊,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京雄商高铁枣强南站配套广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

5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强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枣强县新华西街79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道石清路88号汇君城商务中心4层4009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俊 联系人: 雷蕊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3375207227@qq.com 电子邮件: hbklgc333@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

账号: / 账号: 5035000104004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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