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轴承工业园区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合同
- 2025-08-27
项目名称: 临西轴承工业园区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合同
招标公司: 河北临西轴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标公司: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河北临西轴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临西轴承工业园区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临西轴承工业园区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
项 目施工(一标段) 。
2.工程地点: 河北临西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临行审初设[2024]13号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00% 。
5.工程内容: 黄河路(平安大街-东环路)建设DN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738m,建设DN12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003m,建WXH=1400X1000雨水方沟1212m,DN8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3941m,道路绿化8.32万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
6 .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及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16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57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 ( 含税 ) 为:
人民币(大写) 贰仟玖佰伍拾玖万伍仟零贰拾壹元零伍分 ( ¥ 29595021.05 元); 其中:不含税合同价为 27151395.46 元、税率 9 %、税金为 2443625.59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壹佰壹拾万贰仟贰佰柒拾捌元肆角伍分 ( ¥ 1102278.45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东栋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 承诺 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 025 年 8 月 1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河北临西轴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后即刻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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