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

  • 2025-08-25

项目名称: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

招标公司: 清河县第五中学

采购标的物: 大宗食材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免费查看原文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第五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第五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

2.2招标范围: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 ,(如涉及肉类)有效的定点屠宰资质证明或合作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5 15:53 至 2025-08-3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16 14:30 ,地点为 惠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惠招标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惠招标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9.1 监督部门名称: 清河县第五中学

9.2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9.3 电子邮件: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一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300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二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300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三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300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四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300

清河县第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含配送)五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3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第五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 地址: 运河大街39号

邮编: 054800 邮编: 054800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cgszb@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清河县支行

帐号: / 帐号: 50236001040014643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