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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云基地怀来园区建设运营中心二期土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 2025-08-18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云基地怀来园区建设运营中心二期土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HEBBFA202508040004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云基地怀来园区建设运营中心

采购标的物: 决算报告编制服务土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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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云基地怀来园区建设运营中心二期土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HEBBFA202508040004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云基地怀来园区建设运营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合计为49210平方米,拟建1栋数据中心(约48950平米)、1栋室外油机钢平台及配套室外工程(其中含门卫约260平米),具体内容以经采购人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为准。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云基地怀来园区建设运营中心二期土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涉及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决算报告编制服务,涵盖项目立项至项目决算转固,协调各方资源,把控质量、安全、进度与成本,最终实现项目高效、规范交付。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76.3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拟成交1家供应商。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竣工交付、项目移交、结决算、采购人内部资产转固之日止。

服务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火烧营村、垛口营村。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智慧云基地怀来园区建设运营中心二期土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

-

1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火烧营村、垛口营村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竣工交付、项目移交、结决算、采购人内部资产转固之日止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火烧营村、垛口营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各分项不含税最高限价如下:

1、项目管理费:1364900元

2、造价咨询费:2197700元

3、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费:200600元

供应商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 接受 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联合体成员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2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经验(每项服务内容须至少同时包含造价咨询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

2.1.6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须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项目经理1名(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②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经验(每项服务内容须至少同时包含造价咨询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若合同等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任职岗位,需额外提供甲方出具的用户证明(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现场管理工程师2名。

进度管理员1名。

造价工程师2名,均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项目决算人员2名。

本项目以上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一旦发现存在兼任的情况,则涉及的岗位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另外,服务团队中应至少提供一名安全管理员、一名资料员及一名手续办理人,可由服务团队中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兼任,同一人最多同时担任两个岗位。

2.1.7供应商须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资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予以保密,如因供应商服务发生泄密事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项目实施过程全部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服务流程、服务结果合法合规。

2.1.8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8月26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8月26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8月26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19日00时00分00秒 至 2025年08月22日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云基地怀来园区建设运营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

075400

邮 编:

100179

联 系 人:

剧先生

联 系 人:

徐皓明 皮培尧 底有为 曹海涛 张美琛 彭世雄 陆澳雄 杨会霞 魏朝辉 马文悦 王欣悦 张迪 张庆玉 楚方雨 李用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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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xuhaoming1.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6069452-0009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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