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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共享智慧生产仓储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07-15

项目名称: 【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共享智慧生产仓储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邯郸市飞地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设计施工总承包共享智慧生产仓储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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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共享智慧生产仓储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审批核准字(2025)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飞地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飞地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6863.90m,总建筑面积37129.03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510.08㎡,地下建筑面积618.95㎡。主要分为共享智慧生产仓储中心和天然气储备站两部分。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仓储、2#仓储、办公楼(含展厅)、门卫兼快递驿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值班控制室、LNG灌装棚以及地下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并配备建设数字贸易系统、永年紧固件数字贸易平台以及天然气储运设施。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苏里经四街以东、苏里纬二路以南。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注: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所承担合同内容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6 00:00:00 至 2025-07-21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飞地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曲福轩,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代理机构:河北至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庞香燕,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HBzygc12@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mfd910@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共享智慧生产仓储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4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飞地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至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产业新城公园北路科创服务港3号楼 地址: 邯郸市滨河世纪大厦12层

邮编: 056000 邮编: 056000

联系人: 曲福轩 联系人: 庞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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