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街(东三教街东侧规划路)(华星路(塔北路)-汇宏路)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比选公告
- 2025-06-05
项目名称: 德信街(东三教街东侧规划路)(华星路(塔北路)-汇宏路)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道路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审核造价咨询机构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一、 项目名称: 德信街(东三教街东侧规划路)(华星路(塔北路) -汇宏路)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比选
二、 项目 概况 :
(一) 项目规模:全长 535.637m , 为城市支路,红线为 15m , 断面为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 项目内容: 德信街(东三教街东侧规划路)(华星路(塔北路) -汇宏路)道路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审核;
(三)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完成之日止。
三、 最高限价:
参照《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付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建【 2001】512号)文件规定中的基本审核费用u0026times;阶段审核系数。最高费率报价不超过80%。
四、 比选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比选 。
五、工作 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完成之日止。
六、 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七、 人员要求:
( 一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为 参选单位 的在职员工;
( 二 ) 参选单位 须承诺 ( 详见附件 3 ): 根据工作需求 , 应随时增加成员,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八、 报名方式及时间:
( 一 ) 报名方式: 公开报名;
( 二 )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5年6月10日 11时 前完成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携带比选文件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
( 三 ) 若有效参选单位数量小于三家,则按流标处理,后续进行二次比选 。 注: 比选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 联系方式、报名地点 :
( 一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二 ) 报名地点 : 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 87号兴石广场2号楼1505
( 三 )联 u0026nbsp; 系 u0026nbsp; 人: 董工
( 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 比选 方法 : 从 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职员中随机抽选三名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比选文件进行评审。
十一、比选文件的编制 :
(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副本 )( 复印件 ) ;
( 二 ) 资质 等级 证书 ( 副本 ) ( 复印件 ) ;
( 三 )报价单(详见附件 2 );
( 四 )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 须下载官方报告 ) ;
( 五 )拟投入 的 工作人员 表 及承诺书 (详见附件 3)、人员注册证书;
( 六 )拟 投入的 工作人员 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 七 ) 类似项目 业绩( 以 合同 或中标 /选通知书为准 ) ( 复印件 );
( 八 ) 类似项目业绩清单(详见附件 4);
( 九 ) 工作方案。
注: 以上资料均须清晰可辨,逐页加盖公章(鲜章),一式两份 , 分别装订成册 并 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建设单位名称、 参选单位 名称、 项目 名称。 参选单位 必须在骑缝处加盖 参选单位 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章。 参选单位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 比选 文件,其 比选 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 参选单位 。
十二、备注:
本文中 u0026ldquo;类似项目业绩u0026rdquo;均指 2022年1月1日 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不低于本项目建设规模 80%建筑面积/长度/金额的项目。
十三、 评分标准及 办 法:
本次比选 采用 综合评分法 ( 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 :报价 60 分,方案 因素 30 分,其他评审因素 10 分 ; 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 一 ) 报价 60 分
1.报价最低者得满分,次低者减0.2分,以此类推,减完为止。
( 二 ) 方案 因素 3 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工作方案
( 10 分 )
工作方案内容全面( 8 - 1 0分);
工作方案内容 一般 ( 4 - 7 分);
工作方案内容 较差 ( 0-3 分);
进度 计划及保障措施
( 10分 )
进度 计划及保障措施 阐述详细、合理( 8-10分);
进度 计划及保障措施 阐述 一般 ( 4 - 7 分);
进度计划 及保障措施 阐述较差( 0-3 分);
服务承诺
( 10分 )
服务承诺细致 , 满足 本单位 要求( 8-10分);
服务承诺一般,基本满足 本单位 要求( 4 - 7 分);
服务承诺较差 , 不能 满足 本单位 要求( 0-3 分);
( 三 ) 其他评审因素 10 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 10 分)
202 2 年 1月1日 起 至今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每具有一个 类似项目 业绩加 5 分,最多得 10 分。
十四、 监督方式
全程视频录像监控。
u0026nbsp;u0026nbsp; 20 25 年 6 月 5 日
附件 1 : 授权委托书
附件 2 : 报价单
附件 3 : 拟投入工作人员表及承诺书
附件 4 : 类似项目业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