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轻型自卸货车-机械租赁
- 2025-06-04
项目名称: 轻型自卸货车-机械租赁
招标公司: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公告标题:轻型自卸货车-机械租赁
公告内容:
黄骅港综合港区 9 号 10 号通用泊位工程(水工结构、道路堆场及配套工程外网部分)施工 预制
(项目 名 称)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黄骅港综合港区 9号10号通用泊位工程(水工结构、道路堆场及配套工程外网部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9号10号通用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0]3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沧州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以《沧州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9号10号通用泊位工程施工图设计(水工结构、道路堆场及配套工程外网部分)的批复》沧海批字【2025]13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黄骅港综合港区9号10号通用泊位工程(水工结构、道路堆场及配套工程外网部分)预制轻型自卸货车租赁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 “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6 月4 日 15:00 时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时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6月 24日15:00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 +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信息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和供应商门户(网址: / )上发布 ,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部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三百间 14号
邮 编: 300456
联 系 人: 陈玙
联系电话: /
邮箱 : 22280599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