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定点租车服务流标暨第二次简易询价公告(2025-JKFDWC-F4002)
- 2025-05-25
项目名称: 某单位定点租车服务流标暨第二次简易询价公告(2025-JKFDWC-F4002)
项目编号: 2025-JKFDWC-F4002
招标公司: 某单位
采购标的物: 租车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某单位定点租车服务流标暨第二次简易询价公告
2025-JKFDWC-F4002
因第一次开标符合资质商家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现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定点租车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5-JKFDWC-F4002
三、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 95000元 。
某单位定点租车主要用于保障人员运输,主要租用大巴车为主。
供应商需提供证照齐全有效、安全性能完好的车辆,具有准驾资质的驾驶员。租用期限一年。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社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近三年( 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五)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五、项目报价单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及要求
(一)递交项目报价单时间: 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二)递交项目报价单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三)递交项目报价单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不接受其他方式。
(四)项目报价单中标方式:按照最低中标法作为选取供应商的依据。
报价人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份。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我部采购项目)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附件2)
4.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的书面声明。(附件3)
5.保密承诺书。(附件4)
6.《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行政审批局备案通知书》等资质材料。
7.报价单( 单独密封、盖启封章 )。(附件 5)
我部将视情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取消参加资格。
8.供应商基本信息。(附件6)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郑助理 孙助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监督人职责:严格监督项目询价全过程,接收意见建议,如遇违规问题,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