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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市容和公共设施综合维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市容和公共设施综合维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标的物: 市容和公共设施综合维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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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容和公共设施综合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衡水市市容和公共设施综合维护项目的招标代理活动。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招标代理的资格;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近两年内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被市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未在企业信息登记和申报名录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6.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563号)3楼309室;

联 系 人:童 心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3.在获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需携带营业执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近两年内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被市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未在企业信息登记和申报名录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承诺函。获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11时30分,地点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563号)3楼309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童 心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4月24日下午14:30

比选地点: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3楼会议室

六、选取方式

本项目比选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书进行详细评审,最终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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