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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 2025-04-17

项目名称: 迁安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项目编号: M查看完整信息748005001

招标公司: 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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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迁安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 M查看完整信息748005001

招标内容:

迁安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已由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发改审字[2013]14号、迁行审投资函[2020]4号文和迁行审投资审字(2020)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427.3011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7357.301166万元,建设规模:建设30#、31#、32#、33#、34#、36#、37#、38#共8栋6+1层砖混结构住宅楼,1栋2层框架结构配套商业楼、一个垃圾站、三期部分外网工程及前两期工程外网完善,总建筑面积约52813.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4203.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610.2平方米),建设地点:迁安市杨店子镇(现滨河街道)湾子村南、杨柏公路东侧、经十一路西侧、纬十五街南侧。2.计划工期:5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490天)日历天。 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冒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依据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纸预算审计后的建安费用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投资概算17357.301166万元,总投资不得超出概算投资17427.301166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427.301166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投标人应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以施工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可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3.本项目采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4.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可参考E招冀成平台()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河北招标集团专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查看完整信息;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6.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7.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9.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上传投标文件时间,以避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0.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地址: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后的原件扫描件),但签订合同时应由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7 17:30 至 2025-04-23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递交至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任何单位 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强化评标阶段串通投标线索认定和查处。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不同投标人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误一致两处以上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经询问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后否决其投标。评标结束后监督部门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向 河北卓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马辉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qazbb7639727@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迁安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4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卓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迁安市金融街购物广场B座8层801

邮编:

邮编: 无

联系人:

赵京

联系人: 马辉(项目负责人)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传真: 无

电子邮件:

5219817@qq.com

电子邮件: hbzzzbdl@163.com

网址:

网址: 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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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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