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HQWXD-W1052)
- 2025-04-10
项目名称: 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HQWXD-W1052)
项目编号: 2025-JHQWXD-W1052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HQWXD-W1052
三、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主要配送果蔬类、肉类、奶蛋类、干调类、水产类、豆制品类等六大类食品。共分为3包,第一包为果蔬、奶蛋类;第二包为肉、水产类;第三包为干调、豆制品类。
2 、预算金额:约400万元,采购金额以实际购买量为准。
3 、供应时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365天)。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5 、交货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某部。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7 、 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以对三包进行兼投,评审结果选择方式为兼投兼中。评审结束后,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预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资料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出现某一包或几包出现流标废标情况,中标包不单独发中标通知书,待三包供应商均确定后,统一发放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河北省 邢台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第一包:经营范围需包含副食品经营相关资格(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在邢台市具备(自有或租赁)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拥有至少1台冷链配送车。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第二包:经营范围需包含副食品经营相关资格(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在邢台市具备(自有或租赁)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拥有至少1台冷链配送车。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第三包:经营范围需包含副食品经营相关资格(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在邢台市具备(自有或租赁)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拥有至少1台运输配送车。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河北省 邢台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河北省 邢台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招标前4个月内(不含招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招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招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站截图;
7.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8. 非联合体投标申明。
以上材料报名时缺一不可,如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人员以及借用他人单位资质报名的招标人,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招标的作无效招标处理,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二)报名资料审核方式
招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反馈审核未通过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lifeng980627@163.com 。(材料递交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河北省 邢台市
附件: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