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荒山流转及规模经营EPC总承包工程建昌营镇清泉段荒山治理项目-供水及配套设施工程
- 2025-04-09
项目名称: 迁安市荒山流转及规模经营EPC总承包工程建昌营镇清泉段荒山治理项目-供水及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 QCJ2024041
招标公司: 迁安市路诚道桥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供水及配套设施工程、供水配套设施工程、荒山流转及规模经营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唐山
迁安市荒山流转及规模经营 EPC总承包工程
建昌营镇清泉段荒山治理项目 -供水及配套设施工程
比选公告
鉴于我公司承接的迁安市荒山流转及规模经营 EPC总承包工程建昌营镇清泉段荒山治理项目-供水及配套设施工程,为确保施工任务的高效、顺利进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本次比选旨在寻找具有合法资格、技术实力强、服务优质的专业公司。
(一) 项目 范围 、 内容及要求
1 .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编号 QCJ 202 4041
1.1.2项目名称: 迁安市荒山流转及规模经营 EPC总承包工程建昌营镇清泉段荒山治理项目-供水及配套设施工程
2 项目信息
2.1 工程范围:
供水及配套设施工程所涉及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需保证按施工方施工进度和要求施工,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各分项工程合同单价计算。
2.2 工程地点:建昌营镇清泉村
2.3.工期:自进场之日起至 工程完工 。
2.4最高限价:详见比选文件, 高于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 比选申请人 资格要求 及所需材料
1 资格相关要求:
1.1 比选申请 人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1.2具备乙级及以上水利钻井等级证书及小型水利工程专业施工证书,且具有有效的钻井安全施工证及小型水利工程安全施工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钻探专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内至少一份类似业绩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
1.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此次比选,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
1.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所需材料:
2.2.1法人需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现场手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现场手持)、 公章 参加比选会议。
2.2.2本次比选的比选人为 迁安市路诚道桥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三) 比选申请人须知
3.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需胶装且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每页末加盖比选申请人法人或授权人印章或签字。用档案袋密封完好,并在档案袋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与档案袋交接处加盖骑缝章,并标明 “ 迁安市荒山流转及规模经营 EPC总承包工程建昌营镇清泉段荒山治理项目-供水及配套设施工程 ” 字样 。
3.2比选报价函应注意字迹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涂改,则应在错误处划两杠,并签名(章),然后在附近写上正确的内容。
3.3比选报价函要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该比选项目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年 4 月 10 日 09 时 0 0 分至 11 时 00 分; 14 时 00 分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到创客广场 A 座 4 号门 3039 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携带U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11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六)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及比选时间、地点
6.1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比选时间 2025年 4 月 11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之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至 创客广场 A座4号门3043 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评选办法: 最低报价中选。 (若最低报价相同,现场开启二次报价。)
(八) 联系人: 郝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九) 其他 :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比选文件为准。比选人保留对本公告及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迁安市路诚道桥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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