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芙蓉路,莲花路改造工程维修
- 2025-04-02
项目名称: 芙蓉路,莲花路改造工程维修
招标公司: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 招标详情
* 项目介绍
* 澄清补遗
* 招标答疑
招标主要内容
专业分包类别: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指标 备注
沥青路面 ㎡ 120 破损道路清除,沥青路面铺设
安砌混凝土侧石 m 120 侧石清除,垃圾清运,重新铺设(换侧石)
拆除原有路面侧石 m 240 下沉侧石修复(不换侧石)
检查井拆除及修复 座 25 沥青路面检查井凸起,进行下沉修复,周围沥青重铺
人行道整形碾压 ㎡ 300 将塌陷的人行道重新铺设(不换砖)
人行道块料铺设 ㎡ 350 破损人行道清除,垃圾清运,重新铺设(换砖)
检查井维修井口 座 23 人行道上供电井护坡修复
付款方式: 完工验收合格15内支付全部工程款
正文:
招标文件
根据工程需要及我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方对芙蓉路莲花路改造工程项目的 道路维修 采用公开邀请的招标形式,选择质优价廉、实力雄厚、资质证件齐全有效、社会、信誉好的合格供方为中标单位。
一、招标人: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芙蓉路莲花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送货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
3、招标工程范围便道砖拆除换新及沥青路面破除并重新铺设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工包料
6、报价方式:按后附明细表分别报出单价,招标方将依据此价格进行评标。
7、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100%。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提标准2.0%,安措费发票需单独开具。
分包单位应每月提交当期安全生产费用的票据单证,经项目部审核后据实结算,未支出的计划条目不予结算,明显超过市场价、定额、行业均价的不予结算,与现场实际投入不符的不予结算;分包单位未按相应规定及时进行安全投入或安全投入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经项目部书面提醒后,拒不执行或拒不改正、完善的,由项目部代替分包单位进行投入,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数额扣减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同时按照相关合同条款,对分包单位由此导致的违章进行考核。
分包单位为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超过计提费用的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8、按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安排进场施工,不耽误工程进度施工。
9、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10、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实现工程安全“零”事故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文件和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且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签署。
1、企业基本情况
投标人须提供的证书,包括投标人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近三年来获得的信誉证书及材料质量证书等复印件,装入投标书内,开标后,如招标人需要时投标人应出示对应的原件。
2、合理化建议。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4、本标书中涉及产品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5、投标费用自理。
6、关于结算要求:根据工程竣工图及现场项目部和公司成本部共同认可的签证收记录计算工程量。
7、供方在投标书里以书面形式提出;供方必须是增值税务专用发票,且票据与中标单位、合同单位名相一致,否则一切有关经济纠纷责任由供方承担。有关的运输、装车、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有供方负责。
8、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
20天
备注:
项目名称:芙蓉路、莲花路改造工程
所在地址:安徽省 合肥市 安徽省合肥市
项目简介:
澄清补遗标题 发布日期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