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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5-03-09

项目名称: 省道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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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 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省道 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 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0]776号) 批准 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 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1]96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阜城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1 建设地点 : 衡水市

2. 1. 2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起自崔家庙镇东,原省道 S383千武公路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刘集互通连接线交叉以东900米处,路线向西经史家庵村、下穿邯黄铁路,后经砖门村、湘江河、古城镇、郭里阳村、下穿拟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止于张屯村西,与原省道千武公路阜城绕城段相接,路线全长22.09公里。

2. 2 招标范围

2. 2.1 计划工 期: 8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 3 年 5 月,计划交工日期 202 3 年 12 月 底 ,缺陷 责任期 2年 。

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省道 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包括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牌、百米牌、标柱、安全护栏、轮廓标等。

本次招标共分 2个标段 , 具体划分方法及范围如下表述。

标段 编号

起讫点桩号

长度

工程内容

1

K66+300-K77+091

10.79KM

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牌、百米牌、标柱、安全护栏、轮廓标等

2

K77+091-K88+389.577

11.30KM

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牌、百米牌、标柱、安全护栏、轮廓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 发的公路 交通 工程 ( 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专业 承包 壹 级 资质 ,具有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 2 财务 要求: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 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

3.1.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年 4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

3.1.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 3 年(2020 年 4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

3.1. 5项目负责人资格 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备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 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类 ) (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1. 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 高级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投标人 ( 注:均不包括分公司) ,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3 年 04 月 08日 9 点 00 分 至 20 23 年 04 月 12日17 点 00 分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投标人 应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bggfwpt )注册,以免造成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后续流程 受阻,具体 注册登记 方法请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 : / ,集中地点 : 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 : / ,地点 : 不组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3 年 04 月 28日 9 点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5 开标室 ( 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参与网络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阜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 号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 375 号金石大厦

邮政编码: 053000

邮政编码: 050000

联 系 人:马毅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附件 1: 评标办法 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方 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 对 第一个信封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履约信誉、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确定前 3名投标人进入 第二个信封 评审,未通过 第一个信封 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 3名的投标人,其 第二个信封 不予开封。

当通过 第一个信封 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3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 第二个信封 评审 ;

当通过 第一个信封 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个时,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 。 当通过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 第二个信封 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 电子保函或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5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7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8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9 )投标人只 对 其中一 个标段投标 。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的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 大写 金额报价一致。

( 7 )投标人未使用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 )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 和项目总工 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值 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4 0 分

主要人员: 30 分

履约信誉 : 15 分

业绩 : 15 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 前 3 名 通过详 细 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 2 ( 1)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7

科学合理得 6 .1- 7 .0分,一般得 4 . 2 - 6 .0分,缺项不得分。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6

科学合理得 5 . 1 - 6 .0分,一般得 3 . 6 - 5 .0分,缺项不得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 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 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安全生产管理 、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 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 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4

科学合理得 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 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3

科学合理得 2.1-3.0分,一般得1.8-2.0分,缺项不得分。

2.2.2(2)

主要人员

30 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 经理 最低要求得 9 分 ;近 5 年 内( 201 8 年 4 月 1日 至今 )每增加 1 个 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交通 安全设施工程 项目经理 或 项目副经理 业绩 加 6 分,最多加 6 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 总工 最低要求得 9 分 ;近 5 年 内( 201 8 年 4 月 1日 至今 )每增加 1 个 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交通 安全设施工程 项目 总工 或 项目副 总工 业绩 加 6 分,最多加 6 分。

2.2.2(3)

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

15 分

信誉情况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 15 分 。

业绩

15 分

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9 分; 近 5 年 内 ( 201 8 年 4 月 1日 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 每增加 一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万元 的 一级及以 上等级 公路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 业绩加 3 分,最多加 6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2 ( 1)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保留一位小数点,评分值低于满分值 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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