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西大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A区 项目工程总承包恢复开标公告
- 2024-11-18
项目名称: 赤城县西大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A区 项目工程总承包恢复开标公告
招标公司: 赤城县霞丰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A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张家口
赤城县西大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A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赤城县西大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A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赤城县西大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A区项目 已由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 以 赤审批建设招核字[2022]46号核准招标,以赤审批建设核字[202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赤城县霞丰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赤城县霞丰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赤城县西大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A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8栋11层住宅楼、2栋7层住宅楼、1栋6层住宅楼;配套建设换热站、沿街商业、公共服务配套建筑、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硬化、绿化及其他市政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项目占地面积35326.65㎡(约合52.99亩),总建筑面积77474.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872.36平方米,包括:住宅楼建筑面积56274.24平方米、商业及配套2997.92平方米、大门70平方米、换热站、配电室490.20平方米、疏散口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601.87平方米。建设地点:赤城县赤城镇西南部,南侧为文明路,北侧为建国西街,西邻富强路,东近永进路。
2.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设计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赤城县西大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A区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深化设计等内容;施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保修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 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2业绩要求:2017 年 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项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有效);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有效的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2年 5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文件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
3.1.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④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⑤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人员配备的最低要求及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为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9 09:00 至 2022-09-0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9-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赤城县霞丰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赤城县赤城镇振兴路11号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二路凯地广场A605
邮编:
0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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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岳玉辉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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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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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赤 城县 西大村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A 区
项 目工程 总承包 恢复开标公告
致潜在投标人:
赤城县西大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A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恢复开标,变更事项如下:
1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2年 11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
2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2年 11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
3、解密截止时间 变更为: 2022年 11 月 13 日 9时 0 0分 ;
4 、 由于疫情原因,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本次开标均认可, 潜在投标人所开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无需延期,自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止,均为有效。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