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2024-10-29
项目名称: 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晋州市水利局
采购标的物: 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工程施工 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4】11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晋州市水利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晋州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晋州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四干渠清淤疏浚、衬砌渠道6.8km、新四干渠新建渠首进水闸1座、巡检道路4.48km、新建节制闸2座,新建桥梁9座,新建扬水点9座,田间管道工程0.6万亩,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2.2招标范围: 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无在建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要求 :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 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4-10-29 09:00 至 2024-11-05 23:5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北京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河北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400-707-335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查看完整信息。3.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 驱动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文军、杨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州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晋州市中兴路321号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编:
052200
邮编: 050011
联系人:
杨礼志
联系人: 刘文军、杨健
电话: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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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zj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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