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燕郊分行会计传票递送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4-08-02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会计传票递送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采购标的物: 会计传票递送外包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会计传票递送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会计传票递送外包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2.1会计传票递送项目应遵循安全、高效、准确、及时的基本原则,统一规划专线、使用专用车辆、聘请专业人员,按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规定的服务标准完成传递业务,保证传递工作有效平稳运行,范围涉及燕郊分行辖内14家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数量:1家 2.2服务周期:2年。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最高投标限价:62.16万元 (二)采购流程: 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会计传票递送项目应遵循安全、高效、准确、及时的基本原则,统一规划专线、使用专用车辆、聘请专业人员,按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规定的服务标准完成传递业务,保证传递工作有效平稳运行,范围涉及燕郊分行辖内14家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备承担本项目会计传票递送业务的相关配套服务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会计传票或类似资料传递或配送项目合作案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服务名称、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3.1.2其他要求 :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①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②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4-08-01至2024-08-0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zhangjian1@ 获取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 8月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项目报名邮箱zhangjian1@: 1.1营业执照;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1.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会计传票或类似资料传递或配送项目合作案例。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上述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2 14:30 ,地点为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行宫东大街30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见、刘振宇 电话:13910092022 电子邮箱:zhangjian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信函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中国银行燕郊分行纪委办公室
电话: 0316-2252875
电子邮箱: jwbpz2z_he@bank-of-ch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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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中关村资本大厦6/9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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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人: 张见、刘振宇
电话:
0316-2252815
电话: 1391009202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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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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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hangjian1@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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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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