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物流分公司带斗门机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10-23
项目名称: 黄骅港务物流分公司带斗门机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黄骅港务物流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门座式起重机、带斗门机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c4507b11-de16-469e-a49e-c8ce9280e7f9
黄骅港务物流分公司带斗门机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3 19:21:39 阅读次数: 】
无标题文档
黄骅港务物流分公司带斗门机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黄骅港务物流分公司带斗门机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823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8239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滨沅国科(秦皇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630.350000 612.26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门座式起重机(A)、A、TS3413276-2028、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门座式起重机A级、TS3442A271-2030、2030年03月29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项目不适用 项目不适用
业绩 1、31号泊位40T-2#门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研究项目、燕山大学、
2、31号泊位40T-3#门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研究项目、燕山大学、
3、3台门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项目、燕山大学、
4、曹港弘毅码头门机远程监控系统改造、河北港口集团数联科技(雄安)有限公司、
5、曹港通用码头门机远程监控、河北港口集团数联科技(雄安)有限公司、
6、自动化及远程控制系统、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7、自动化及远程控制系统安装调试、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1、黄骅港务物流分公司门机远程控制改造项目、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2025-3-19
2、黄骅港务门机多机协同智能控制系统研究、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2024-1-22
3、唐山港9台50t门机自动化系统、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2025-12-29
4、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大榄坪13#泊位2台门机自动化改造采购项目、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2025-12-5
5、荆州港车阳河港务有限公司设备更新项目--门座式起重机智能化改造、荆州港车阳河港务有限公司、2025-11-12
6、广州港新沙港务2台DM4045带斗门机自动化项目、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2025-10-20
7、钦州港2台带斗门机自动化升级项目、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2025-10-10
8、张家港港埠4台门机远控项目升级改造、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2024-8-30
9、带斗门机全自动化升级项目设备采购、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2025-2-14
10、门机无人化升级改造项目、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2024-4-6
11、2台泰州过船港务MQ2535门机自动化控制系统、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2024-3-12
12、新港港务分公司新港码头一泊位卸船远控自动化项目、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2024-3-19
13、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洋浦项目大机自动化采购及服务、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12-12
14、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粮油码头工程带斗门座式起重机自动化系统配套项目、江苏通港码头有限公司、2026-4-20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60108239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5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吕亚红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2004920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