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综合能源屋顶光伏,光储直柔微电网系统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10-23
项目名称: 雄安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综合能源屋顶光伏,光储直柔微电网系统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EZB260107570001
招标公司: 雄安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综合能源屋顶光伏、光储直柔微电网系统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907fd3a1-1309-4ae7-ad17-b6332c8e04a1
雄安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综合能源屋顶光伏、光储直柔微电网系统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3 08:59:31 阅读次数: 】
无标题文档
雄安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综合能源屋顶光伏、光储直柔微电网系统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雄安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综合能源屋顶光伏、光储直柔微电网系统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757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7570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河南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金国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465.101845 525.767859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21]007630、2027年12月17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1835435、2031年01月21日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5-3-00199-2023、2029年06月08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冀)JZ安许证字[2023]027330、2026年10月29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13442464、2028年11月20日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1-3-00019-2024、2030年01月08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王连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查看完整信息56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B(2023)1556476 高楠/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2查看完整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冀建安B(2023)0641183
业绩 1、铜川市宜君县彭镇工业园区5.98MW分布式光伏项目、陕西鑫淮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月2日
2、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公租房屋顶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总承包、北京金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
3、盐城市鑫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盐城市鑫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8日
4、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污水处理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北京金科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7月18日
5、门头沟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东部片区)污水处理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北京金航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6月12日
6、京开能源(菏泽)有限公司5.01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京开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3月5日 1、赵县金怡化纤5.241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4月3日
2、河北建投大名县12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1月25日
3、石家庄晶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8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4月12日
4、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曲段、西阜保定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6日
5、乙木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能源港项目光伏发电工程、涿州市乙木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3月16日
6、内蒙古包头兴顺西一期风电场升压站1556.73KW分布式光伏项目、河北安兆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9月20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6010757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扬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1203996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