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2026-10-15
项目名称: 泊头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泊头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 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泊发改审批〔2025〕1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13296万元。(2)建设地点:泊头市北环路、人民路等。(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110KV交周线迁改工程、220KV交南线迁改工程、220KV交陈线拆除工程及配建充电桩等其他配套设施。(4)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2.2招标范围: 满足建设需要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变更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60%。(如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要求投标人面向中、小微企业分包或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中做出具体承诺,并附相应的分包意向协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分包合同,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该项可不作要求)。(2)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15 09:00 至 2026-10-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0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2.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3)本项目使用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使用收费:0元。(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以中标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泊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使用收费:0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解放东路 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付强
项目负责人: 褚文娟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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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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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anzong8098157@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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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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